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3)神照着祂的神序取了人身。论述神性全能和全知的章节已经说明,神在创造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时,就把秩序引入了它们;因此,祂在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全能都是照着祂的秩序律法来进行和运作的。前面(TCR 49-74节)已经连续论述了这些律法。
既然正是神降临,既然如那里所说明的,祂是秩序本身,那么祂若要成为一个实际的人,就有必要在子宫里受孕、孕育,然后出生,接受教育,逐渐获得知识,由此被引入聪明和智慧。因此,就祂的人身而言,祂是和其它婴儿一样的婴儿,和其他孩童一样的孩童,等等;唯一不同的是,祂经历这些发展状态比其他人更快、更充分、更完美。祂照着秩序以这种方式发展,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那孩子渐渐长大,灵里强健。耶稣的智慧和年纪或身量,并神和人对祂的喜爱,都一起增长。(路加福音2:40, 52)
祂比其他人成长得更快、更充分、更完美,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论到祂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祂十二岁时,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教导他们,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理解和对答。(路加福音2:46, 47; 4:16-22, 32)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神序要求一个人要预备自己接受神;他怎样预备自己,神就怎样进入他里面,如同进入祂自己的住处和家;这种预备是通过关于神和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通过聪明和智慧实现的。因为这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接近和靠近神(他必须完全貌似凭自己这样做)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接近和靠近人,并在人的内层与他结合。下文(TCR 97-99, 105-106节)将进一步说明,主照着这种秩序发展,甚至直到与父完全合一。
50.(1)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但不是通过神性智慧而属于神性之爱,或说不是通过神性智慧而是神性之爱的属性,这是来自天堂的一个奥秘,至今还没有被任何人的理解力明白,因为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爱本质上是什么,由此而来的智慧本质上是什么,更不知道这一个如何流入那一个;即:爱及其一切都流入智慧并住在那里,就像国王在自己的王国,或主人在自己家中一样,将公义的一切管理都留给智慧的公平;由于公义属于爱,或说是爱的属性,公平属于智慧,或说是智慧的属性,所以爱将爱的一切管理都留给自己的智慧。但这个奥秘在下文会变得清晰;在此期间,请把它当作一个普遍原则。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是指,神通过祂的爱之智慧而为全能、全知和全在: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世界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3–4, 14)
此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或也可说,是指神性智慧。因此,它被称为“生命”和“光”,因为“生命”和“光”只是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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