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3)神照着祂的神序取了人身。论述神性全能和全知的章节已经说明,神在创造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时,就把秩序引入了它们;因此,祂在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全能都是照着祂的秩序律法来进行和运作的。前面(TCR 49-74节)已经连续论述了这些律法。
既然正是神降临,既然如那里所说明的,祂是秩序本身,那么祂若要成为一个实际的人,就有必要在子宫里受孕、孕育,然后出生,接受教育,逐渐获得知识,由此被引入聪明和智慧。因此,就祂的人身而言,祂是和其它婴儿一样的婴儿,和其他孩童一样的孩童,等等;唯一不同的是,祂经历这些发展状态比其他人更快、更充分、更完美。祂照着秩序以这种方式发展,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那孩子渐渐长大,灵里强健。耶稣的智慧和年纪或身量,并神和人对祂的喜爱,都一起增长。(路加福音2:40, 52)
祂比其他人成长得更快、更充分、更完美,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论到祂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祂十二岁时,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教导他们,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理解和对答。(路加福音2:46, 47; 4:16-22, 32)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神序要求一个人要预备自己接受神;他怎样预备自己,神就怎样进入他里面,如同进入祂自己的住处和家;这种预备是通过关于神和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通过聪明和智慧实现的。因为这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接近和靠近神(他必须完全貌似凭自己这样做)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接近和靠近人,并在人的内层与他结合。下文(TCR 97-99, 105-106节)将进一步说明,主照着这种秩序发展,甚至直到与父完全合一。
118.(2)没有这种救赎,没有人能得救,天使也不能继续处于完好的状态。首先要说明什么是救赎。救赎是指从诅咒或定罪中解脱,从永死中拯救,从地狱中搭救,从魔鬼手中释放被掳的和被捆绑的。主通过征服地狱,建立一个新天堂做到了这一切。人无法以其它方式得救,因为灵界和自然界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决无法分离。这种联系主要在人们的内层,这些内层被称为他们的灵魂和心智;善人的内层与天使的灵魂和心智联系在一起,而恶人的内层与地狱灵的灵魂和心智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天使和灵人从人那里被移除,那么这个人就会像一根木头一样仆倒而死。同样,如果人从天使和灵人那里被移除,那么他们也将不复存在。这清楚表明,为何救赎发生在灵界,又为何在一个教会能在地上建立之前,天堂和地狱必须恢复秩序。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启示录中非常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新天堂形成之后,新耶路撒冷,即新教会,就从它那里降下来(启示录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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