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2)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有两样事物构成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前面(TCR 36-48节)已经说明,这两者是神的本质。此外,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这个名就是指这两者,“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神”是指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以各种方式被区分开来;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就用“耶和华”这个名,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就用“神”这个名;当论述这两者时,则用“耶和华神”这个名。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教会里所接受的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是由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耶和华所口授的,只是圣洁的神性真理,不能是别的。
但由于圣言通过天堂传到这个世界,所以它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上的人。因此,圣言里面既有一种属灵意义,也有一种属世意义: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神性真理出现在清晰的光中,而在属世意义上,神性真理只是隐约可见。因此,约翰福音中所指的,正是我们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就是为何我们经常读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发生在祂身上是为了“应验圣经”(参看TCR 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所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也只是指神性真理。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22节)可以看到,在山上,主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1-13; 马可福音9:2-13; 路加福音9:28-36),还在约翰面前变了形像(启示录1:12-16),在此期间,主将自己表现为圣言。
在世上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这一点也从这些话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给我们理解力,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一点从祂被称为“光”进一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 36, 46)
又: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光”是指神性真理。
839.我们谈论的最后一个主题是内在人和外在人。我说,从内在感知事物的人处于真理之光,即天堂之光,而从外在感知事物的人不在真理之光中,因为他们只处于世界之光;因此,内在人处于聪明和智慧,而外在人处于疯狂和扭曲的视觉(TCR 345节)。内在人是属灵的,因为他们出于被提升到身体之上的灵来思考;因此,他们在光中看真理。而外在人是感官-属世的,因为他们出于身体感官的谬误来思考;因此,他们在乌云中看真理,当他们反思真理本身时,他们视谬误为真理。内在人就像那些站在平原中间的山上,或城市的高塔上,或海上灯塔上的人;而外在人就像那些站在山脚下的山谷中,或高塔下面的拱形地下室里,或灯塔脚下的小船上,只能看到最近的东西的人。此外,内在人就像那些住在第二或第三层楼房或宫殿的人,其墙壁上有连续的透明玻璃窗,他们可以环顾整个城市的全景,知道它里面的每一座小屋或小建筑;而外在人就像那些住在最低层的人,其窗户是由用纸糊上的,他们甚至看不到房子外面的一条街,只能看到房子里面的东西,并且只有藉着烛光或火光才能看到。此外,内在人就像翱翔的鹰,可以看到在它们下面展开的一切;而另一方面,外在人就像站在柱子上的公鸡,在地面上走来走去的母鸡面前大声啼叫。最后,内在人感知到,他们所知道的与他们所不知道的相比,就像一罐水与一湖水相比;而外在人只以为他们什么都知道。非洲人对这些话感到高兴,因为他们出于其高度发展的内在视觉,认识到事实的确如此。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