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2)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有两样事物构成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前面(TCR 36-48节)已经说明,这两者是神的本质。此外,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这个名就是指这两者,“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神”是指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以各种方式被区分开来;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就用“耶和华”这个名,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就用“神”这个名;当论述这两者时,则用“耶和华神”这个名。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教会里所接受的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是由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耶和华所口授的,只是圣洁的神性真理,不能是别的。
但由于圣言通过天堂传到这个世界,所以它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上的人。因此,圣言里面既有一种属灵意义,也有一种属世意义: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神性真理出现在清晰的光中,而在属世意义上,神性真理只是隐约可见。因此,约翰福音中所指的,正是我们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就是为何我们经常读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发生在祂身上是为了“应验圣经”(参看TCR 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所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也只是指神性真理。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22节)可以看到,在山上,主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1-13; 马可福音9:2-13; 路加福音9:28-36),还在约翰面前变了形像(启示录1:12-16),在此期间,主将自己表现为圣言。
在世上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这一点也从这些话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给我们理解力,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一点从祂被称为“光”进一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 36, 46)
又: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光”是指神性真理。
815.有许多东西从他们的这种状态中发出,其中之一是,他们将教会的属灵事物铭刻在记忆中,很少将它们提升到更高的理解力,只允许它们进入较低的理解力,他们出于这较低的理解力来推理它们,与自由民族的做法完全不同。在教会的属灵事物,即神学事务方面,自由的民族就像鹰,可以随心所欲地飞到任何高度;而不自由的民族就像河上的天鹅。再者,自由的民族就像长着高角的大鹿,在田野、小树林和森林里自由自在地漫步;而不自由的民族就像养在公园里取悦某个王子的鹿。同样,自由的人民就像被古人称为珀伽索斯的飞马,它不仅飞越大海,还飞越名为帕尔纳索斯的群山和它们下面的缪斯群山;而不自由的人民就像国王马厩里装饰华美、血统名贵的良种马。
他们在关于神学奥秘的判断上也有类似的差异。德国的神职人员还是学生的时候,就写下他们大学里的老师传授的格言或教义,把它们作为博学的权威话语来保留。当他们被任命为神职人员或在学校担任讲师时,他们在讲坛或讲台上发表的演讲,主要基于这些书面笔记,或说他们写下的引文。那些不教导正统教义的牧师,通常宣扬圣灵及其奇妙的运作,以及心中神圣的觉醒。但那些根据当今正统来教导信仰的牧师在天使看来,就像佩戴着橡树叶花环;而那些从圣言教导仁爱及其作为的牧师在天使看来,就像佩戴着芳香的月桂叶花环。在德国,被称为福音派的信徒在与改革宗信徒争论真理时,在天使看来,似乎在撕裂衣服,因为衣服表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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