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2)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有两样事物构成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前面(TCR 36-48节)已经说明,这两者是神的本质。此外,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这个名就是指这两者,“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神”是指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以各种方式被区分开来;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就用“耶和华”这个名,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就用“神”这个名;当论述这两者时,则用“耶和华神”这个名。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教会里所接受的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是由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耶和华所口授的,只是圣洁的神性真理,不能是别的。
但由于圣言通过天堂传到这个世界,所以它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上的人。因此,圣言里面既有一种属灵意义,也有一种属世意义: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神性真理出现在清晰的光中,而在属世意义上,神性真理只是隐约可见。因此,约翰福音中所指的,正是我们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就是为何我们经常读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发生在祂身上是为了“应验圣经”(参看TCR 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所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也只是指神性真理。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22节)可以看到,在山上,主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1-13; 马可福音9:2-13; 路加福音9:28-36),还在约翰面前变了形像(启示录1:12-16),在此期间,主将自己表现为圣言。
在世上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这一点也从这些话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给我们理解力,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一点从祂被称为“光”进一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 36, 46)
又: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光”是指神性真理。
754.教会通过各种方式完结,尤其通过使虚假看似真理完结。当虚假看似真理时,本质上或本身为良善,并被称为属灵良善的良善就不再存在。然后,被视为良善的良善只是属世良善,是道德生活的产物。真理的完结,以及良善随着真理的完结,主要是由于与两种属灵之爱截然对立的两种属世之爱,这两种属世之爱被称为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当自我之爱掌权时,它是对神之爱的对立面,当世界之爱掌权时,它是对邻之爱的对立面。自我之爱就是只希望自己好,不希望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世界之爱也是如此。当这两种爱被培养时,它们就会像坏疽一样在全身蔓延,并逐渐摧毁整个身体,或身体的各个部位。这种爱已经入侵了教会,这一点从巴比伦和经上对它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创世记11:1-9; 以赛亚书13; 14; 47; 耶利米书50章; 但以理书2:31-47; 3:1-7等; 5; 6:8-28; 7:1-14; 启示录17 和18章从头到尾)。巴比伦最终将自己高举到这种程度:它不仅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还竭尽全力地抓取世界上所有的财富。
从并非完全没有意义的迹象和表象可以推断出,如果巴比伦之外的许多教会领袖的权力没有受到限制和约束,那么类似的爱就会在他们中间爆发出来。由此可知,这样一个人会视自己为神,视世界为天堂,并歪曲教会的一切真理。纯属世人不可能认识并承认本身为真理的真实真理,神也不能将这样的真理赐予他,因为它很快就会落入扭曲的心智,或它的对立面,变成虚假。除了这两种爱,还有其它原因导致真理和良善的完结,从而导致教会的完结;但这些原因都是次要的,并从属于这两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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