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5

85.(2)耶和华神

85.(2)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有两样事物构成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前面(TCR 36-48节)已经说明,这两者是神的本质。此外,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这个名就是指这两者,“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神”是指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以各种方式被区分开来;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就用“耶和华”这个名,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就用“神”这个名;当论述这两者时,则用“耶和华神”这个名。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教会里所接受的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是由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耶和华所口授的,只是圣洁的神性真理,不能是别的。

但由于圣言通过天堂传到这个世界,所以它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上的人。因此,圣言里面既有一种属灵意义,也有一种属世意义: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神性真理出现在清晰的光中,而在属世意义上,神性真理只是隐约可见。因此,约翰福音中所指的,正是我们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就是为何我们经常读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发生在祂身上是为了“应验圣经”(参看TCR 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所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也只是指神性真理。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22节)可以看到,在山上,主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1-13; 马可福音9:2-13; 路加福音9:28-36),还在约翰面前变了形像(启示录1:12-16),在此期间,主将自己表现为圣言。 

在世上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这一点也从这些话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给我们理解力,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一点从祂被称为“光”进一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 36, 46)

又: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光”是指神性真理。


真实的基督教 #64

64.神性全在可通过

64.神性全在可通过天使和灵人在灵界出现在彼此面前的奇妙方式来说明。由于灵界没有空间,只有空间的表象,所以一位天使或一个灵人可以瞬间与另一个人同在,只要后者进入一种相似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因为正是这两者制造了空间的表象。这就是与那里的所有人同在的性质,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即:在那里,我能看见附近的非洲人和亚洲人或印度人,尽管在地上,他们相隔数千英里;事实上,我甚至能与我们太阳系星球上的人同在,也能与属于其它星系的星球上的人同在。由于这种同在不在空间中,而是在空间的表象中,所以我与使徒们、已故的教皇、皇帝和君主进行了交谈,也与当代的教会改革者,或现代教会的创始人,即路德、加尔文、梅兰希顿进行了交谈,还与来自遥远地区的其他人进行了交谈。既然就连天使和灵人都有这种同在的方式,那么对于宇宙中的无限神性同在来说,还有什么限制呢?

天使和灵人之所以具有这种同在的方式,或说这种同在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一切爱之情感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理解力之思维都在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任何人都可以想到印度的一个兄弟、亲戚或朋友,然后专注于他们,就好像与他们同在。同样,他也可以通过回忆来感受对他们的爱。通过每个人都熟悉的这些例子,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神性全在。人类的思维提供了其它例子;因为当有人回想起他在各个地方旅行时所看到的东西时,就好像他又出现在这些地方。事实上,就连肉体视力也模仿了这种同在;它只有通过中间物体才会注意到距离,可以说距离是通过这些中间物体来测量的。事实上,如果中间物体没有表明太阳如此遥远,那么这太阳本身就会靠近眼睛,甚至仿佛在眼睛里。光学作家们在他们的著作中已经指出,事实就是这样。这种同在既属于人的理解力视觉,也属于他的肉体视觉,因为是他的灵在通过他的眼睛观看;但动物不是这种情况,因为动物没有属灵视觉。这一切能使我们看到,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前几节(TCR 61—62节)已经说明,祂在地狱也是全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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