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2)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有两样事物构成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前面(TCR 36-48节)已经说明,这两者是神的本质。此外,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这个名就是指这两者,“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神”是指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以各种方式被区分开来;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就用“耶和华”这个名,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就用“神”这个名;当论述这两者时,则用“耶和华神”这个名。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教会里所接受的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是由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耶和华所口授的,只是圣洁的神性真理,不能是别的。
但由于圣言通过天堂传到这个世界,所以它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上的人。因此,圣言里面既有一种属灵意义,也有一种属世意义: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神性真理出现在清晰的光中,而在属世意义上,神性真理只是隐约可见。因此,约翰福音中所指的,正是我们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就是为何我们经常读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发生在祂身上是为了“应验圣经”(参看TCR 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所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也只是指神性真理。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22节)可以看到,在山上,主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1-13; 马可福音9:2-13; 路加福音9:28-36),还在约翰面前变了形像(启示录1:12-16),在此期间,主将自己表现为圣言。
在世上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这一点也从这些话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给我们理解力,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一点从祂被称为“光”进一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 36, 46)
又: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光”是指神性真理。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从睡梦中醒来后,我陷入对神的深刻沉思;我举目观看,看到上空有一道极其明亮的光,呈椭圆形。当我定睛注视这道光时,它从中心退到周边,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丽的景象,天使们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彼此交谈。我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于是首先被允许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然后我又听到他们所说的话,这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以及随之而来的救赎。他们所说的话不可言喻,绝大多数无法用任何属世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多次与在天堂本身里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些时候,也处于类似他们的状态和类似的语言,所以现在我能理解它们,也能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一些可以用属世语言的词语来理性表达的细节或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他们用属灵观念来说明了这一点,说,神性存在不能将自己分成数位,其中每一位都拥有神性存在,却仍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每一位都从祂自己的存在那里出于祂自己,并凭祂自己单独思考;即便神性存在能如此分开,并且他们的思维一致从彼此发出,并受彼此影响,仍会有几位一致的神,而不是有一位神。因为一致性,是指几个人的一致,同时也是每个人出于自己并通过自己的一致,这种一致性并不符合神的一体性,而是符合多神。天使们不说“诸神”,因为他们不能;事实上,他们的思维所源于的天堂之光,和传递他们话语的大气或灵气都会竭力阻止他们。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出“诸神”这个词,意思是每一位都独为一个位格时,说出它的努力立刻变成“一位神”,甚至变成“独一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而不是来自它自身,因为“来自它自身”这个短语就预设了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的存在本身;这就预设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的东西不是被称为神,而是被称为神性;因为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此,自永恒从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那里通过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来自天堂的任何光的话语吗?
他们进一步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同一的,不是简单的同一,而是无限的同一,也就是说,从永恒到永恒都是同一的。祂处处都是同一的,对每个人来说并在每个人里面都是同一的;而一切变化和改变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神性存在,即神本身,是自我或自身,他们是这样来说明的:神是自我或自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除非这些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或说神里面的这些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否则它们在天堂里和世界上什么都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与自我或自身有关的任何东西。每种品质的存在都取决于这一事实:有一个自我或自身,它源于这个自我或自身,并与之有关,以便拥有这种品质。这个自我或自身,即神性存在,不在任何地方,而是与那些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在地方上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地方,或从一个地方行进到另一个地方,不能论及爱和智慧,也不能论及良善和真理,因而不能论及由此而来的生命,它们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事实上,就是神自己。因此,神是全在,或说通过这种方式而有全在。因此,主说,祂在他们中间,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但由于神无法如祂在自己里面的样子被任何人接受,所以祂显现为祂在其本质上的样子,也就是说,显现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发出的光是智慧方面的祂自己,发出的热是爱方面的祂自己。这太阳不是神自己,而是最近地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周围的一切在众天使看来就像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无论在祂所来自的神性,或一切事物的神性源头方面,还是在神性人身方面,祂都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自我或自身,即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神性生命,或生命本身。人的情况不是这样。人里面的灵魂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说: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的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能从这些话中感知到,神性存在不能存在于几位里面,因为它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有人说多神是可能的,那么必然会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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