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8.听到这一切,天使们大为欢喜;但他们察觉到我很难过,就问:“你为什么难过?”我说:“因为虽然现在主所揭示的这些奥秘在卓越和尊贵上超越了迄今为止所透露的一切知识,但在地上却被视为没有价值。”天使们对此感到惊讶,恳求主允许他们俯视世界;他们就往下看,看哪,那里只有黑暗。他们被告知把这些奥秘写在一张纸上,并把它送到地上,他们就会看到奇怪的景象。他们照做了,看哪,上面写有这些奥秘的纸从天上降下来。在行进的过程中,当它还在灵界时,它就像一颗星星一样闪闪发光;但当它到达自然界时,它的光减弱了,当它落下来时,它完全变暗了。当天使们把这张纸送到学识渊博的神职人员和平信徒的集会上时,就听到许多喃喃自语的声音,其中有这些话:“这是什么?它有什么价值吗?我们知道这些事,还是不知道,有什么区别吗?它们只是大脑的虚构。”有些人似乎拿起这张纸,把它折起来,用手指卷起又展开;而有些人把它撕成碎片,还想把它踩在脚下。但主阻止他们犯下这种暴行;天使们被吩咐收回这张纸,并保护它。天使们非常难过,他们想知道“这会持续多久?”于是就听见一个声音说:
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启示录12:14)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