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有许多原因使得神只有通过取得一个人身才能救赎人类,也就是说,把他们从诅咒和地狱中拯救出来;在下文,我们将适时披露或阐述这些原因。救赎在于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然后建立教会;若不通过人身,即使神是全能的,祂也无法完成这些事,就像人没有手臂不能行动或工作一样;事实上,祂的人身在圣言中被称为“耶和华的膀臂”(以赛亚书40:10; 53:1)。通过类比,除非有适当的武器,否则任何人都无法攻下一座坚固城,摧毁其中的偶像庙宇。此外,从圣言也明显看出,神正是通过祂的人身,才在这项神性工作中发挥出祂的全能。因为住在至内在、因而最纯净事物中的神,无法以其它方式接近地狱所在的深渊或最低层,而那时人类已经堕落到那里;就像灵魂离开身体什么都做不了,或没有人能征服一个看不见的敌人,或征服一个无法带着某种武器,如矛、盾或枪接近的敌人。对神来说,没有人身却要实现救赎是不可能的,就像对人来说,不通过船只运送士兵却要征服印度群岛一样不可能;或像没有创造输送热和光的空气,以及使树木能从中生长的土壤,让树木只靠热和光生长一样不可能。事实上,这就像朝空中,而不是往水里撒网捕鱼一样不可能。因为对诸如在祂自己里面那样的耶和华来说,通过祂的全能去接触地狱里的任何魔鬼,或地上的任何魔鬼,抑制他和他的烈怒,驯服或遏制他的暴力,是不可能的,除非祂在最后事物中,也在最初事物中。由于祂以其人身而在最后事物或终端中,所以在圣言中,祂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始和终”。
128.荣耀是指主的神性人身与父的神性合一,这种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完全完成;论到这荣耀,主自己在福音书中如此说: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现在人子得了荣耀,神因祂得了荣耀。若神要因祂得荣耀,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立刻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 32)
此处荣耀既论及父神,也论及人子;因为经上说:“神因祂得了荣耀,也要因自己荣耀祂。”显然,荣耀是指合一。约翰福音:
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5)
经上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合一是相互的,因为经上还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又:
现在我的灵魂烦乱;祂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7, 28)
经上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合一是逐渐实现的。路加福音:
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在圣言中,当“荣耀”论及主时,它表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由此很清楚地看出,主的人身是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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