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3

83.自永恒所生的儿

83.自永恒所生的儿子降临并取了人身,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错误;当考虑到圣言中那些耶和华自己说,祂自己是救主和救赎主的经文时,这个错误就会崩塌并消散。这些经文如下;以赛亚书: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人。(以赛亚书45:21, 22)

又:

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

何西阿书: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除我以外,你不可承认一位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

以赛亚书:

一切肉体都必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 60:16)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赛亚书47:4)

耶利米书:

他们的救赎主刚强有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诗篇:

耶和华啊,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43:14; 49:7)

又: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独自造万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又: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的名就是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又:

我要以永远的慈爱怜悯你,这是耶和华你的救赎主说的。(以赛亚书54:8)

诗篇:

真理的耶和华啊,你救赎了我。(诗篇31:5)

又:

愿以色列仰望耶和华;因耶和华那里有怜悯,有丰盛的赎救。祂必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的罪孽。(诗篇130:7, 8)

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的救赎主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凡有眼睛、心智通过它们被打开的人,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都能看出,神是一,祂为了实现救赎而降临并成为人。但凡注意一下刚才所引用的这些神性宣告,谁不能如在晨光中那样看到这一点呢?然而,那些处于夜间的阴影或黑暗的人因确认相信另一位神自永恒而生,相信祂降临并救赎,所以就对这些神性宣告视而不见,在这种状态下研究如何将它们应用于自己的虚假,从而歪曲它们。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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