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2

82.(1)耶和华神

82.(1)耶和华神降临并取了人身,以救赎和拯救人类。在当今基督教会,人们以为神,宇宙的创造者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降临并取了一个人身,以救赎和拯救人类。然而,这是一个错误;只要想到神是一,这个错误就会自动分崩离析;在理性看来,没有比以下说法更令人难以置信的了:独一神自永恒就生了一个儿子,并且父神与圣子并圣灵,其中每一位都独为神,是一位神。当从圣言说明,耶和华神自己降临并成为人,也成为救赎主时,这种难以置信的观点就会像半空中的流星一样完全消散。

第一点,即:耶和华神自己降临并成为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马太福音1:22, 23)

又: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又:

在沙漠或旷野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道;在旷野为我们的神修直大道,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 5)

又:

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将为祂掌权。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10-11)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说,锡安的女儿啊,应当欢喜快乐。看哪,我要来住在你们中间。在那日,必有许多民族归附耶和华。(撒迦利亚书2:10-11)

以赛亚书: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要使你作人民的约。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也可参看其它经文,在那里,主的降临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如以赛亚书13:6, 9, 13, 22; 以西结书31:15; 约珥书1:15; 2:1, 2, 11; 3:1, 14, 18; 阿摩司书5:13, 18, 20; 西番雅书1:7-18; 撒迦利亚书14:1, 4-21; 以及其它地方)。

正是耶和华自己降临并取了人身,这一点尤其从路加福音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将要从你所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4, 35)

马太福音:

天使在梦中对约瑟,马利亚的新郎说,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他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20, 25)

本书第三章(TCR 138-188节)将说明,圣灵是指从耶和华神发出的神性。谁不知道后代的灵魂和生命来自父亲,身体则来自这灵魂?那么,还有什么比“主的灵魂和生命来自耶和华神”说得更清楚的呢?既然神性是不可分割的,那么还有什么比父的神性本身就是主的灵魂和生命更明显的呢?这就是为何主经常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耶和华神则称主为祂的儿子。那么,还有什么比说“主的灵魂来自祂的母亲马利亚”更荒谬的呢?正如当今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在梦中所确认的那样,他们还没有被圣言唤醒。


真实的基督教 #2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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