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5.有许多东西从他们的这种状态中发出,其中之一是,他们将教会的属灵事物铭刻在记忆中,很少将它们提升到更高的理解力,只允许它们进入较低的理解力,他们出于这较低的理解力来推理它们,与自由民族的做法完全不同。在教会的属灵事物,即神学事务方面,自由的民族就像鹰,可以随心所欲地飞到任何高度;而不自由的民族就像河上的天鹅。再者,自由的民族就像长着高角的大鹿,在田野、小树林和森林里自由自在地漫步;而不自由的民族就像养在公园里取悦某个王子的鹿。同样,自由的人民就像被古人称为珀伽索斯的飞马,它不仅飞越大海,还飞越名为帕尔纳索斯的群山和它们下面的缪斯群山;而不自由的人民就像国王马厩里装饰华美、血统名贵的良种马。
他们在关于神学奥秘的判断上也有类似的差异。德国的神职人员还是学生的时候,就写下他们大学里的老师传授的格言或教义,把它们作为博学的权威话语来保留。当他们被任命为神职人员或在学校担任讲师时,他们在讲坛或讲台上发表的演讲,主要基于这些书面笔记,或说他们写下的引文。那些不教导正统教义的牧师,通常宣扬圣灵及其奇妙的运作,以及心中神圣的觉醒。但那些根据当今正统来教导信仰的牧师在天使看来,就像佩戴着橡树叶花环;而那些从圣言教导仁爱及其作为的牧师在天使看来,就像佩戴着芳香的月桂叶花环。在德国,被称为福音派的信徒在与改革宗信徒争论真理时,在天使看来,似乎在撕裂衣服,因为衣服表示真理。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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