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0.后来,我听到了这些牧师被剥夺牧师职位的许多原因。我被告知,主要原因是,他们不是从圣言,因而从神的灵,而是从他们自己的理性之光,因而从他们自己的灵来准备他们的布道。他们的确以引用圣言的经文作为前奏;但他们只是用嘴唇轻轻触及这些经文,然后就弃之如无味,立刻从自己的聪明中拣选美味,把它放进嘴里滚来滚去,在舌头上翻来翻去,就像丰富的美味一样。这就是他们的教导。因此,他们的布道就像鸟儿的歌声一样没有灵性;它们只是寓言式的装饰品,就像光头上卷得很漂亮,并抹上粉的假发一样。他们的布道中关于唯信称义的奥秘,就像从海面刮起,飞散在以色列人营上的鹌鹑(民数记11章),有好几千人因吃鹌鹑而死亡;而仁爱和信仰结合的神学就像从天而降的吗哪。我曾听他们的一些神职人员一起谈论唯信;我看到由他们形成的一种形像,它代表了他们的唯信。在他们的光,即幻觉之光中,这个形像看起来就像一个大巨人;但当来自天堂的光照进来时,该形像的上半部分看起来像怪物,下半部分看起来像蛇。一看到这一幕,他们就离开了,旁观者将这个形像扔进了池塘。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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