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8.他们还具有相似的性格,这使得他们与自己的同胞建立了亲密的友谊,但很少与其他人建立友谊。他们也互相帮助,喜欢真诚。他们热爱自己的国家,对国家的荣耀充满热情。他们看待外国人,就像一个王子从自己宫殿的屋顶上用望远镜看待那些在城外居住或游荡的人一样。他们国家的政治事务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占据了他们的心,有时到了这种程度:这些政治事务分散了他们的精神,把他们的心智或灵从需要更精细、更深入的判断,从而获得更高智慧的研究中抽离出来。那些在学校注意到这些高等研究的年轻人的确热切地追求它们;但他们的兴趣却像流星或缺乏实际的幻觉一样逝去。尽管如此,这些早期研究却激活了他们的理性,这理性闪耀着光芒,他们用这光塑造出美丽的形像,就像转向太阳的水晶棱镜会形成彩虹,并在一个固定下来接受它的平面上以发光的颜色把它绘制出来一样。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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