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02

802.荷兰人比其他

802.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定地坚持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离开它们,或从中退缩。即便他们确信这个或那个与他们的信仰不一致,他们也不会表示同意,而是回到自己的旧观点,不为所动。因此,他们与对真理的任何内在直觉分离,因为他们出于对权威的服从而关闭了自己的理性能力。这就是他们的性格,因此,当他们死后进入灵界时,他们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准备接受天堂的属灵事物,即神性真理。他们不是直接被教导真理,因为他们不接受;但天堂的性质会被描述给他们;之后他们被允许升入天堂,并看到它;那时,凡与他们的天赋和谐一致的东西都被注入他们,他们在这种状态下被送下来,并回到他们的同伴身边,充满对天堂的渴望。

如果那时他们不接受这些真理,即: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是一,主,救赎主和救主就是这位神,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与信仰和仁爱的生活分离的知识和言语上的信仰和仁爱,毫无用处,当人经自我反省后真正悔改时,主就会赐下这些东西。如果当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时,他们仍背离它们,仍认为神存在于三个位格中,认为宗教只是一个事实,或与生活无关的某种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悲惨的境地,他们的贸易会被剥夺,直到他们发现自己陷入极端。然后,他们被带到那些因处于神性真理而富有一切事物的人那里,在他们中间生意兴隆;在那里,他们从天上想到:“为什么这些人如此亨通?”同时,他们被引导反思这些人的信仰和生活,发现他们避恶如罪。经过一番调查和认真思考,他们在自己的想法和这种反思之间感知到某种和谐一致。这种情况每隔一段时间发生一次。最终,他们自动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若摆脱悲惨,就必须以同样的方式相信和生活。然后,随着他们接受这种信仰,并过着仁爱的生活,财富和幸福的生活被赐给他们。

那些在世上过着某种程度的仁爱生活的人就以这种方式自动被改造,并为天堂做好准备。后来,他们变得比其他人更恒定,以至于可称为恒定,或恒定的化身;他们不会让自己被诡辩引发的任何推理,或谬误,或模糊,或被任何荒谬的观点产生的任何纯粹的确认带走;因为他们变得比以前更清醒了。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圣言经常提到

288.圣言经常提到“律法”;现在要说一下“律法”在严格意义上、广泛意义上和最广泛意义上分别是什么意思。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例,这一点从具体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条律例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

这是赎愆祭的律法。(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7, 11)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14等)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 11, 12, 26; 同样在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 以及其它地方)。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这些律例,在那里,他说: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经文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 16)。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难道官长中有信祂的吗?至于这不懂律法的群众。(约翰福音7:48-49)

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像这样的经文在诗篇中有上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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