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有一个普遍流注从神发出,并流入人们的灵魂,即:有一位神,祂是一。有一个从神进入人的流注,这一点从普遍的承认明显看出来,即:本身为良善,存在于人里面并由他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仁爱和一切信仰也都来自神。因为我们读到: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耶稣说: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也就是说,不能做属于仁爱和信仰的任何事。这流注进入人们的灵魂,因为灵魂是人的至内在和至高的部分,来自神的流注进入那里,又从那里降至下面的事物,或更低的部分,并照着接受而赋予它们生命。诚然,要构成信仰的真理通过听流入,并以这种方式被植入灵魂下面的心智。但通过这些真理,人只是被预备接受从神那里经由灵魂而来的流注;这种预备如何,接受就如何,属世信仰转化为属灵信仰也如何。
从神进入人们灵魂的这种流注激发这种观念:神是一,因为神性的一切,在总体和细节上都是神。由于神性的一切,或整个神性都连贯为一体,所以它必然在人里面激发一神观;随着人被神提升到天堂之光中,这种观念会日益得到强化。因为天使们在自己的光中无法强迫自己说出“诸神”这个词。甚至他们在说话时,在每句话的末尾都以节奏的一体或一个音符而结束;这完全是因为神是一的流注进入他们的灵魂。
尽管神是一的这种流注进入人们的灵魂,但仍有很多人认为神的神性被分成了拥有相同本质的几个位格;其原因在于,当这种流注下降时,它滑入了与它不对应或不匹配的形式,流注照着接受它的形式而各不相同,正如发生在自然界三个王国的一切臣民身上的情形。将生命赋予人和一切动物的神也一样;但正是接受者的形式决定了动物成为一个动物,人成为一个人。当人赋予他的心智以动物的形式时,同样的事会发生在他身上。从太阳进入各种树木的流注也是如此,只是这流注照着每种树的形式而不同;流入葡萄树的与流入荆棘的,是一样的;但如果一根荆棘被嫁接到一棵葡萄树上,那么流注就会倒转过来,或说发生变化,并照着荆棘的形式流动或行进。
这同样适用于矿物王国的臣民。流入石灰石的光和流入钻石的是一样的;但它在钻石中会传播,是透明的,但在石灰石中会熄灭,是不透明的。人类心智则照着它们的形式而经历变化,这些形式照着对神的信仰,同时照着来自祂的生命而从内在变成属灵的;它们因信仰一位神而变得透明,如天使一般;相反,它们因信仰数位神而变得黑暗,如野兽一般,信仰数位神与不信仰神几乎没有区别。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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