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3.人死后和以前一样仍是一个人,尽管那时肉体的眼睛看不见他,这一点可从天使们的显现看出来,他们曾向亚伯拉罕、夏甲、基甸、但以理和一些先知显现,也曾在主的坟墓旁显现,后来经常向约翰显现,如启示录所记载的那样。这一点尤其从主自己明显看出来,祂通过摸和吃表明,祂是一个人,然而,还是从门徒眼前消失了,或门徒的眼睛看不见祂。谁会如此愚蠢,以至于不承认祂就是一个人,尽管祂消失不见了?门徒之所以看见祂,是因为那时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当灵眼被打开时,灵界的事物就像自然界的事物一样清晰可见。自然界的人和灵界的人之间的区别在于,灵界的人穿着一个实质身体,而自然界的人穿着一个物质身体,他的实质身体就在这物质身体里面;实质人看实质人,就像物质人看物质人一样清楚。但由于物质与实质之间的区别,实质人看不见物质人,物质人也看不见实质人;这种区别的性质是可以描述或定义的,但不是用几句话来描述或定义的。
682.在圣言中,“主耶稣基督的名”只是指对祂的承认和遵行祂诫命的生活。祂的名具有这种含义的原因,可见于对十诫中的第二诫的解释(TCR 297-300节),即: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出埃及记20:7; 申命记5:11)
在以下经文中,主的名不是指别的;马太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民族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又:
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又:
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信的人会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启示录:
你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启示录2:3)
以及其它经文。
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主的名”不仅仅是指祂的名字,还是指承认祂是救赎主和救主,同时服从祂,最终信仰祂?因为在洗礼时,婴孩会在额头和胸前接受十字架的标志,这是他开始承认并敬拜主的标志。“名”也是指任何人的品质;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照着他的品质来起名;因此,人所起的基督徒的名字是指他的品质,即:他从基督那里拥有对基督的信仰和对邻舍的仁爱。这就是启示录中“名字”的含义:
人子说,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启示录3:4)
“穿白衣与人子同行”表示跟随主,并照祂圣言的真理生活。在约翰福音中,“名”所表相同:
耶稣说,羊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祂在前头走,羊也跟着他,因为他们认得祂的声音;羊不跟着生人,因为他们不认得他的声音。(约翰福音10:3-5)
“按着名”是指按着他们作为基督徒的品质;“跟着祂”就是听从祂的声音,也就是说,遵守祂的诫命。所有人都在洗礼中接受这个名字,因为它包含在这个标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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