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93

793.人死后和以前

793.人死后和以前一样仍是一个人,尽管那时肉体的眼睛看不见他,这一点可从天使们的显现看出来,他们曾向亚伯拉罕、夏甲、基甸、但以理和一些先知显现,也曾在主的坟墓旁显现,后来经常向约翰显现,如启示录所记载的那样。这一点尤其从主自己明显看出来,祂通过摸和吃表明,祂是一个人,然而,还是从门徒眼前消失了,或门徒的眼睛看不见祂。谁会如此愚蠢,以至于不承认祂就是一个人,尽管祂消失不见了?门徒之所以看见祂,是因为那时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当灵眼被打开时,灵界的事物就像自然界的事物一样清晰可见。自然界的人和灵界的人之间的区别在于,灵界的人穿着一个实质身体,而自然界的人穿着一个物质身体,他的实质身体就在这物质身体里面;实质人看实质人,就像物质人看物质人一样清楚。但由于物质与实质之间的区别,实质人看不见物质人,物质人也看不见实质人;这种区别的性质是可以描述或定义的,但不是用几句话来描述或定义的。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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