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93

793.人死后和以前

793.人死后和以前一样仍是一个人,尽管那时肉体的眼睛看不见他,这一点可从天使们的显现看出来,他们曾向亚伯拉罕、夏甲、基甸、但以理和一些先知显现,也曾在主的坟墓旁显现,后来经常向约翰显现,如启示录所记载的那样。这一点尤其从主自己明显看出来,祂通过摸和吃表明,祂是一个人,然而,还是从门徒眼前消失了,或门徒的眼睛看不见祂。谁会如此愚蠢,以至于不承认祂就是一个人,尽管祂消失不见了?门徒之所以看见祂,是因为那时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当灵眼被打开时,灵界的事物就像自然界的事物一样清晰可见。自然界的人和灵界的人之间的区别在于,灵界的人穿着一个实质身体,而自然界的人穿着一个物质身体,他的实质身体就在这物质身体里面;实质人看实质人,就像物质人看物质人一样清楚。但由于物质与实质之间的区别,实质人看不见物质人,物质人也看不见实质人;这种区别的性质是可以描述或定义的,但不是用几句话来描述或定义的。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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