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增 补
I.灵界
792.有一部名为《天堂与地狱》的专门著作详细论述了灵界,其中描述了许多与灵界有关的事物;由于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灵界,所以这部著作也描述了人在那里的状态。谁不知道,或可以知道,人死后还活着,因为他生来为人,被创造为神的形像,还因为主在祂的圣言中教导了这一点?但他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直到现在仍完全是一个谜。人们以为,那时他将成为一个灵魂,而对灵魂的普遍观念是,它由以太或空气构成,因此,它纯粹是一口气,就是人在死亡时从口中吐出的那口气;然而,这口气却保留了他生命的本质要素,或他的生命力。人们还认为它没有像眼睛那样的任何视觉,也没有像耳朵那样的任何听觉,像嘴巴那样的任何话语。而事实上,人死后仍然是人,和以前一模一样;他如此完全是一个人,以至于他意识不到他已经不在以前的世界上了;因为他看、听、说,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走、跑、坐,和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躺下、睡觉、醒来,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也吃、也喝,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享受婚姻的快乐,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总之,他在一切方面都是一个人。由此清楚可知,死亡不是灭绝,而是生命的延续,仅仅是一种过渡(即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
330.前面说过,人越避开邪恶,就越意愿良善,因为邪恶和良善是对立面。事实上,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即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靠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情况就是这样,当我们如此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点就变得非常明显了。例如一个人:
(1)越不拜别神,就越拜真神。
(2)越不妄称神的名,就越爱来自神的东西。
(3)越不想杀人,不想基于仇恨和报复行事,就越希望邻舍好。
(4)越不想通奸,就越想与配偶过贞洁的生活。
(5)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6)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考并谈论真理。
(7和8)越不贪恋属于邻舍的东西,就越希望邻舍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清楚可知,十诫包含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一切。因此,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不作恶事害邻舍;所以爱是律法的完全。(罗马书13:8-10)
对此,必须增加两条教规以供新教会使用:
(1)没有人能凭自己避恶如罪,并实行系神眼里的良善的良善;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不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实行良善。
(2)人必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并与它们争战;但如果一个人避开邪恶是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那么他就没有避开它们,只是阻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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