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92

增补I.灵界

增 补

I.灵界

792.有一部名为《天堂与地狱》的专门著作详细论述了灵界,其中描述了许多与灵界有关的事物;由于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灵界,所以这部著作也描述了人在那里的状态。谁不知道,或可以知道,人死后还活着,因为他生来为人,被创造为神的形像,还因为主在祂的圣言中教导了这一点?但他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直到现在仍完全是一个谜。人们以为,那时他将成为一个灵魂,而对灵魂的普遍观念是,它由以太或空气构成,因此,它纯粹是一口气,就是人在死亡时从口中吐出的那口气;然而,这口气却保留了他生命的本质要素,或他的生命力。人们还认为它没有像眼睛那样的任何视觉,也没有像耳朵那样的任何听觉,像嘴巴那样的任何话语。而事实上,人死后仍然是人,和以前一模一样;他如此完全是一个人,以至于他意识不到他已经不在以前的世界上了;因为他看、听、说,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走、跑、坐,和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躺下、睡觉、醒来,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也吃、也喝,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享受婚姻的快乐,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总之,他在一切方面都是一个人。由此清楚可知,死亡不是灭绝,而是生命的延续,仅仅是一种过渡(即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在属天意义上

299.在属天意义上,“妄称神的名”是指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灵必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亵渎灵”是指亵渎主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耶和华神的名在属天意义或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属天意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这同样适用于出埃及记(23:21)和以赛亚书(63:16)中的“名”。因为根据马太福音(12:31, 32)中的话说,亵渎灵,人不得赦免,还由于这就是这条诫命在属天意义上的意思,所以经上补充说:“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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