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7.这个新教会是迄今为止存在于地球上的所有教会的王冠,因为它将敬拜一位可见的神,不可见的神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只有这样,神才能与人结合,因为人是属世的,因而属世地思考;而结合必须存在于他的思维中,因而存在于他的爱之情感中,当人视神为一个人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与一位不可见的神结合,就像眼睛的视觉与浩瀚无垠的宇宙结合;或像在海洋中间眺望,视线只落在无边无际的天空和海面上,并彻底迷失。而另一方面,与一位可见的神结合,就像在空中或海面上看到一个人,他张开双手,要把所有人抱在怀中。因为神与人的一切结合也必须都是人与神的相互结合;除非与一位可见的神结合,否则这种相互是不可能的。在取得人身之前,神是不可见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摩西五经:
没有人能见神而存活。(出埃及记33:20)
但约翰福音教导说,祂通过祂的人性是可见的: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章: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认识我的,也认识我的父,看见我的,也看见父。(约翰福音14:6, 7, 9)
主在以下经文中教导说,只有通过可见的神,也就是通过主,才有与不可见的神的结合:
耶稣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 5)
约翰福音: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23, 26; 6:56)
祂还教导说,祂与父为一,人必须信祂,才能获得永生。前面经常说明,救赎取决于与神的结合。
十诫包含属于对神之爱的一切和属于对邻之爱的一切
329.十诫中有八条诫命,即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条,都没有提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它们没有说要爱神、尊祂的名为圣,要爱邻,因而要诚实正直地对待他。它们只是说:“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因此,一般来说,绝不可意愿、思想和实行要么反对神,要么反对邻舍的邪恶。经上之所以没有吩咐诸如与爱和仁直接相关的那类事,只是禁止诸如反对它们的那类事,是因为人越避恶如罪,就越意愿爱与仁之良善。在关于仁爱那一章(TCR 435-438节)中,你会看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第一步是不作恶,第二步才是行善。
有两种对立的爱,即: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爱,和对意愿并实行邪恶的爱;这后者是地狱的,前者是天堂的,因为所有地狱都处于对作恶的爱,而所有天堂都处于对行善的爱。既然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此从出生起就倾向于属地狱的东西,既然他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再次出生,或重生,那么在他能意愿属于天堂的良善之前,属于地狱的邪恶必须被除去,是有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被主收养,除非他与魔鬼分离。不过,悔改(TCR 509-570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这两章将说明,邪恶如何被除去,人如何被引导行善。
主在以赛亚书中教导说,在人所行的良善成为神眼里的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除去: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以下耶利米书中的经文与此类似: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改善你们的行径和作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是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以赛亚书也教导说,在从邪恶中洗净或洁净之前,向神祷告不蒙垂听:
耶和华说,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他们往后退步。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以赛亚书1:4, 15)
当一个人通过避开邪恶而遵守十诫时,爱和仁就会随之而来,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此处“诫命”尤指十诫,这些诫命规定,不可作恶,也不可贪恋它们,然后人对神的爱和神对人的爱就会随之而来,就像当邪恶被移除时,良善就会随之而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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