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7.这个新教会是迄今为止存在于地球上的所有教会的王冠,因为它将敬拜一位可见的神,不可见的神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只有这样,神才能与人结合,因为人是属世的,因而属世地思考;而结合必须存在于他的思维中,因而存在于他的爱之情感中,当人视神为一个人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与一位不可见的神结合,就像眼睛的视觉与浩瀚无垠的宇宙结合;或像在海洋中间眺望,视线只落在无边无际的天空和海面上,并彻底迷失。而另一方面,与一位可见的神结合,就像在空中或海面上看到一个人,他张开双手,要把所有人抱在怀中。因为神与人的一切结合也必须都是人与神的相互结合;除非与一位可见的神结合,否则这种相互是不可能的。在取得人身之前,神是不可见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摩西五经:
没有人能见神而存活。(出埃及记33:20)
但约翰福音教导说,祂通过祂的人性是可见的: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章: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认识我的,也认识我的父,看见我的,也看见父。(约翰福音14:6, 7, 9)
主在以下经文中教导说,只有通过可见的神,也就是通过主,才有与不可见的神的结合:
耶稣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 5)
约翰福音: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23, 26; 6:56)
祂还教导说,祂与父为一,人必须信祂,才能获得永生。前面经常说明,救赎取决于与神的结合。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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