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5.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外在取决于内在,就像身体取决于灵魂一样,这一点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明显看出来,只要适当地检查它。对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他的整个身体都来自他的心智,因此,凡从人那里发出的东西,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他的每一个行为都有心智的意愿,他的每一句话都有心智的理解力,他的每一个感觉也是如此。每一只飞鸟和每一个走兽,甚至每一只昆虫和虫子或爬行物,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每一棵树木、每一株植物和每一个嫩芽,甚至每一块石头和每一粒土壤也是如此。关于蚕、蜜蜂和尘土的一些事实可以清楚说明这一点。蚕的内在促使它的外在去吐丝,然后像蝴蝶一样飞出去。蜜蜂的内在促使它的外在从花朵中吸食蜂蜜,并以奇妙的方式建造它的蜂房。一粒土壤的内在是使种子多产的倾向或努力,它的外在从内在发出;这内在从它的最深处散发出某种东西,这种东西把它自身引入种子的至内层,产生这种效果;这内在跟随种子的生长,甚至直到结出新种子。相反性质的事物或形式也是如此,它们也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如蜘蛛,它的外在从它的内在发出,它的内在是构建一张精巧蛛网的能力和随之而来的倾向,这样它就可以在这个网中心等待飞到网上的苍蝇,并吃掉它们。每一只害虫、每一条蛇和森林里的每一只野兽都是如此。每一个不虔诚、狡猾和奸诈的人也是如此。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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