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0.为了不断与我同在,主向我揭示了祂圣言的灵义,灵义上的神性真理就在自己的光中;祂不断以这光同在。因为主只通过灵义存在于圣言中;祂通过灵义之光进入字义的模糊或阴影;这就像当白天阳光穿过中间的云层时发生的情形。前面(TCR 776节)说明,圣言的字义就像云,灵义就是荣耀,主自己是光所来自的太阳,因此主就是圣言。主降临的“荣耀”(马太福音24:30)表示在自己光中的神性真理,圣言的灵义就在这光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以赛亚书:
在沙漠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 5)
又: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照耀你。(以赛亚书60:1至末尾)
又: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48:11)
又:
你的光必暴发如破晓;耶和华的荣耀必招聚你。(以赛亚书58:8)
民数记:
全地都要充满耶和华的荣耀。(民数记14:21; 以赛亚书6:1-3; 46:18)
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 4, 9, 14)
诗篇: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19:1)
启示录:
神的荣耀光照圣耶路撒冷,她的羔羊是灯,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 2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荣耀”表示在其完全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天堂,一切壮丽的事物都来自从主发出的光,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
VIII.重生的人拥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
601.当今教会从圣言中和理性上都知道,重生的人是一个新生的人或新人。从圣言通过以下经文可以知道这一点;以西结书:
你们要作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18:31)
又:
我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在你们中间赐下一个新灵;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以西结书36:26, 27)
哥林多后书:
我们从今以后,不凭着肉体认人了,所以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一个新造的人。(哥林多后书5:16, 17)
在这些经文中,“一个新心”是指一个新意愿,“一个新灵”是指一个新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而“灵”,当与心一起出现时,表示理解力。教会从理性上也知道,重生的人拥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构成人,正是它们被重生。因此,这两种官能决定了每个人的真实性格,或说它们的品质决定了每个人的品质。如果他的意愿是邪恶的,那么他就是邪恶的,如果他的理解力支持这邪恶,更是如此。而另一方面,如果他的意愿是良善的,那么他就是良善的,如果他的理解力支持这良善,更是如此。只有宗教才能使人更新和重生。宗教在人类心智中占据最高地位,并看到它下面与世界有关的民事事务;它还通过它们上升,就像纯净的树液通过一棵树上升到树的顶端一样,并从那个高度俯视属世之物,就像一个人从塔顶或山顶俯视下面的平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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