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3.按照秩序,事物要从开始行进到最后,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以便多样性可以存在于一切事物中,而一切品质则通过多样性可以存在;因为品质通过与或多或少对立的东西有关的差异被完善。谁看不出,真理通过虚假的存在,或与虚假的对比而获得其品质,良善同样通过邪恶的存在,或与邪恶的对比而获得其品质,就像光和热通过黑暗和寒冷的存在,或与黑暗和寒冷的对比而获得其品质一样?如果没有黑色,只有白色,那么颜色会是什么呢?否则,中间颜色的品质必然是不完美的,或是缺乏的。没有相关的感知序列,就没有感觉;这相关的感知序列取决于对立面的存在。如果眼睛只看白色,它的视觉就会变得模糊,但它会被颜色激活,颜色本质上从黑色中获得某种东西,如绿色。耳朵若持续不断地只听一个音调,就会变聋,但它会被旋律或分级序列的各种音符激活。
如果没有丑陋作为对比,美丽会是什么呢?因此,在一些绘画中,为了生动逼真地描绘出少女的美丽,一张漂亮的脸旁边会摆上一张丑陋的脸作为对比。除非与痛苦和困境进行对比,否则就没有喜乐和幸福。此外,一个人若只想着一个观念,没有被倾向于对立面的一种多样性打断,或说不去思想完全不同的东西,岂不会发疯?教会的属灵事物也是如此,其对立面与邪恶和虚假有关。然而,这些对立面不是来自主,而是来自人,人拥有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可以将这种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要么转向良善的功用,要么转向邪恶的功用。这种情况就像黑暗和寒冷,黑暗和寒冷不是来自太阳,而是来自地球,地球通过自转依次背离和转向太阳。然而,没有这种转向和背离,就没有日和年,因而地上没有受造物,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或说地上没有人和物。我听说,那些处于各种各样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就像王冠上的许多珠宝,只要它们的良善与对主的爱有关,它们的真理与对主的信仰有关。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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