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8.主当时对门徒所说的一切,都是关于基督教会末期的,这一事实从启示录很清楚地看出来,启示录包含关于时代完结和主降临的类似预言。1766年出版的《揭秘启示录》详细解释了启示录的每一节经文。由于主在门徒面前论到关于时代完结和祂降临的话,与祂后来通过约翰在启示录中关于这个主题所揭示的是一致的,所以很明显,祂指的不是别的完结,而是指当今基督教会的完结。此外,但以理书进一步预言了该教会的结束;因此,主说:
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预言的那荒凉的可憎站在圣地的时候,读者须要理解。(马太福音24:15; 但以理书9:27)
其它先知书也有类似的话。这种荒凉的可憎就存在于当今基督教会中,这一点在附录中会变得更清楚;因为那里说明,当今教会没有一个真理存留,除非一个新教会兴起,以取代当今教会,否则根据主在马太福音(24:22)中的话说:“凡肉体都不能得救。”如今天这样的基督教会完结和毁灭到了这种程度,地上那些确认它的虚假之人无法看到这一点,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这种确认可以说给理解力蒙上了一层面纱,从而防止任何东西潜入他们的脑海,拉起绳索和木桩,让理解力用来建立和塑造它的神学体系,就像建立一个坚固的帐棚一样。对此,可以补充的是,属世理性官能可以确认凡它喜欢的东西,因而可以同等地确认虚假和真理;当被确认时,它们都出现在相似的光,只是不知道这光是像梦境中的那样的幻光,还是像白天那样的真光。但那些仰望主,并从主那里处于对真理的爱之人所拥有的属灵理性官能,则完全不同。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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