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4.教会通过各种方式完结,尤其通过使虚假看似真理完结。当虚假看似真理时,本质上或本身为良善,并被称为属灵良善的良善就不再存在。然后,被视为良善的良善只是属世良善,是道德生活的产物。真理的完结,以及良善随着真理的完结,主要是由于与两种属灵之爱截然对立的两种属世之爱,这两种属世之爱被称为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当自我之爱掌权时,它是对神之爱的对立面,当世界之爱掌权时,它是对邻之爱的对立面。自我之爱就是只希望自己好,不希望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世界之爱也是如此。当这两种爱被培养时,它们就会像坏疽一样在全身蔓延,并逐渐摧毁整个身体,或身体的各个部位。这种爱已经入侵了教会,这一点从巴比伦和经上对它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创世记11:1-9; 以赛亚书13; 14; 47; 耶利米书50章; 但以理书2:31-47; 3:1-7等; 5; 6:8-28; 7:1-14; 启示录17 和18章从头到尾)。巴比伦最终将自己高举到这种程度:它不仅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还竭尽全力地抓取世界上所有的财富。
从并非完全没有意义的迹象和表象可以推断出,如果巴比伦之外的许多教会领袖的权力没有受到限制和约束,那么类似的爱就会在他们中间爆发出来。由此可知,这样一个人会视自己为神,视世界为天堂,并歪曲教会的一切真理。纯属世人不可能认识并承认本身为真理的真实真理,神也不能将这样的真理赐予他,因为它很快就会落入扭曲的心智,或它的对立面,变成虚假。除了这两种爱,还有其它原因导致真理和良善的完结,从而导致教会的完结;但这些原因都是次要的,并从属于这两种爱。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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