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4.教会通过各种方式完结,尤其通过使虚假看似真理完结。当虚假看似真理时,本质上或本身为良善,并被称为属灵良善的良善就不再存在。然后,被视为良善的良善只是属世良善,是道德生活的产物。真理的完结,以及良善随着真理的完结,主要是由于与两种属灵之爱截然对立的两种属世之爱,这两种属世之爱被称为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当自我之爱掌权时,它是对神之爱的对立面,当世界之爱掌权时,它是对邻之爱的对立面。自我之爱就是只希望自己好,不希望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世界之爱也是如此。当这两种爱被培养时,它们就会像坏疽一样在全身蔓延,并逐渐摧毁整个身体,或身体的各个部位。这种爱已经入侵了教会,这一点从巴比伦和经上对它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创世记11:1-9; 以赛亚书13; 14; 47; 耶利米书50章; 但以理书2:31-47; 3:1-7等; 5; 6:8-28; 7:1-14; 启示录17 和18章从头到尾)。巴比伦最终将自己高举到这种程度:它不仅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还竭尽全力地抓取世界上所有的财富。
从并非完全没有意义的迹象和表象可以推断出,如果巴比伦之外的许多教会领袖的权力没有受到限制和约束,那么类似的爱就会在他们中间爆发出来。由此可知,这样一个人会视自己为神,视世界为天堂,并歪曲教会的一切真理。纯属世人不可能认识并承认本身为真理的真实真理,神也不能将这样的真理赐予他,因为它很快就会落入扭曲的心智,或它的对立面,变成虚假。除了这两种爱,还有其它原因导致真理和良善的完结,从而导致教会的完结;但这些原因都是次要的,并从属于这两种爱。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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