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52

752.向牧师致谢后

752.向牧师致谢后,他们回家了。天使对他们说:“这是你们上到这个天堂社群的第三天,主预备你们在这里呆三天;因此,我们分手的时刻到来了;所以你们要脱下君主送你们的衣服,穿上你们自己的衣服。”他们一穿上自己的衣服,就充满了离开的欲望;于是,他们离开并下来了,天使一路陪着他们,直到集会的地方。在那里,他们谦卑地感谢主屈尊赐予他们关于天堂喜乐和永恒幸福的知识和聪明。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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