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的创造
75.由于这第一章的主题是神创造者,所以这一章也需要论述宇宙的创造,就像关于主救赎主的下一章也需要论述救赎一样。但没有人能对宇宙的创造形成一个正确的观念,除非他的理解力先通过一些以前公认的最普遍的知识被带入一种感知的状态,这些知识如下:
(1)有两个世界:天使和灵人所在的灵界,以及人类所在的自然界。(2)每个世界都有一轮太阳。灵界的太阳只是来自在这太阳中间的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从这太阳发出热和光;从它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两者影响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热影响他的意愿,光影响他的理解力。但自然界的太阳只是纯粹的火,因此它的热和光都是死的,为属灵之热和光充当一种遮盖和辅助,或说一种衣服和手段,使它们能传递给人类。
(3)此外,从灵界太阳发出的热和光,因而通过它们存在于灵界的一切都是实质的,被称为属灵的;而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热和光,因而通过它们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物质的,被称为属世的。
(4)每个世界都有被称为高度层级的三个层级,因而有三个区域;三层天使天堂就是照着这三个层级和区域来排列的,人类心智也是照着它们来排列的,因而对应于这三层天使天堂;这两个世界中的其它事物也都有类似的排列。
(5)灵界的事物与自然界的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6)有一种秩序,这两个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被创造为这种秩序。
(7)除非先获得对这些事的一个正确观念,否则人类心智仅仅因为对它们一无所知,就很容易陷入自然创造宇宙的观念,仅凭教会的权威断言神创造了自然;然而,由于人类心智不知道创造是如何实现的,所以一旦开始更仔细地检查这个问题,或说从内层探究这个问题,它就会一头扎进否认神的自然主义。不过,要逐一解释和适当论证这七个要点,将需要大量篇幅;此外,由于这个问题实际上不属于本书的神学体系,即便作为一个例证或论据,所以我只讲述几个记事,从中可以获得神创造宇宙的观念,从这种概念中可以生出某个代表这观念的后代。
89.(3)神照着祂的神序取了人身。论述神性全能和全知的章节已经说明,神在创造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时,就把秩序引入了它们;因此,祂在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全能都是照着祂的秩序律法来进行和运作的。前面(TCR 49-74节)已经连续论述了这些律法。
既然正是神降临,既然如那里所说明的,祂是秩序本身,那么祂若要成为一个实际的人,就有必要在子宫里受孕、孕育,然后出生,接受教育,逐渐获得知识,由此被引入聪明和智慧。因此,就祂的人身而言,祂是和其它婴儿一样的婴儿,和其他孩童一样的孩童,等等;唯一不同的是,祂经历这些发展状态比其他人更快、更充分、更完美。祂照着秩序以这种方式发展,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那孩子渐渐长大,灵里强健。耶稣的智慧和年纪或身量,并神和人对祂的喜爱,都一起增长。(路加福音2:40, 52)
祂比其他人成长得更快、更充分、更完美,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论到祂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祂十二岁时,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教导他们,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理解和对答。(路加福音2:46, 47; 4:16-22, 32)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神序要求一个人要预备自己接受神;他怎样预备自己,神就怎样进入他里面,如同进入祂自己的住处和家;这种预备是通过关于神和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通过聪明和智慧实现的。因为这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接近和靠近神(他必须完全貌似凭自己这样做)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接近和靠近人,并在人的内层与他结合。下文(TCR 97-99, 105-106节)将进一步说明,主照着这种秩序发展,甚至直到与父完全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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