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47

747.此后,天使领

747.此后,天使领着他们到了要举行婚礼的房子,门卫打开门。他们一跨进门槛,就受到新郎派来的天使的接待和问候,并被带进来,被带到指定给他们的座位上。很快,他们被邀请到洞房的前厅;在这个房间的中央,他们看到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华丽的烛台,烛台上有七个金分支和金碗;墙上挂着银灯,当这些灯点亮时,气氛似乎被金色的光芒照亮了。在烛台两边,他们看到了两张桌子,桌子上摆着三排小面包;房间的四个角落里都有桌子,桌上摆着水晶高脚杯。

当他们正在查看这些东西时,看哪,洞房隔壁房间的一扇门开了,他们看到六个童女走了出来,后面跟着手牵着手的新郎和新娘,新郎和新娘互相领着来到烛台正对面的座位上。他们坐下来,新郎在左边,新娘在右边,六个童女站在新娘旁边的座位旁边。新郎穿着一件闪闪发光的紫色长袍和一件闪亮的白色亚麻外衣,以及以弗得,以弗得上有一个镶着钻石的金牌;牌子上刻着一只雏鹰,那是这个天堂社群的结婚徽章。新郎头上戴着一顶法冠。新娘穿着一件朱红色长袍,里面是一件刺绣长袍,从脖子一直垂到脚上;她腰间系着一条金腰带,头上戴着一顶镶有红宝石的金冠冕。

他们如此坐好后,新郎转向新娘,把一枚金戒指戴在她的手指上。然后,他拿出手镯和珍珠项链,将手镯戴在她的手腕上,将项链戴在她的脖子上,并说:“请接受这些信物。”当她接受信物时,他亲吻了她,说:“现在你是我的了。”他称她为妻子。对此,宾客们大声喊道:“祝福你们。”先是每个人单独这样说,然后所有人一起说;一个被派来代表君主的人也说了这话。就在这时,前厅里弥漫着一股熏香的烟雾,这是来自天堂的祝福的标志。然后,仆人们从烛台旁边的两张桌子上拿来面包,从角落里的桌子上端来盛满酒的杯子,把面包和酒杯分给每位宾客;他们又吃又喝。之后,丈夫和妻子起身,六个童女手里拿着现已点亮的银灯,跟着他们走到门槛前。于是,这对已婚夫妇进了洞房,门就关上了。


诠释启示录 #228

228.“这些事是阿

228.“这些事是阿们,忠信真实的见证人说的”表示一切真理和信的一切都来自祂。这从“阿们”和“忠信真实的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阿们”是指真实或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忠信真实的见证人”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信的一切;“见证”当论及主时,表示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信的一切,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人”,是因为它就是主在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祂就在这神性中,这神性就是那里的祂自己;事实上,这神性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充满整个天堂,形成并构成它;这就是为何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神性真理因在源头和品质上是这种情况,故在此被称为“见证人”,因为它为主的神性人身作见证,并把它显明给所有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正因如此,高层天堂的天使对其它任何神性都没有感知,也不可能有任何感知,只对主的神性人身有感知;这是由于整个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流注。由此可见为何当论及主时,“见证人”表示在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又为何当论及那些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时,“作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参看AE 27节)。天堂无论整体还是每个部分都类似一个人,这是由于主的神性人身(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等节,101节);从主发出的神性形成天堂,并将天使塑造成天堂的形像;这神性就是神性真理(HH 13, 133, 139–140节)。

这神性真理被主称为“保惠师,真理的灵”;对此,经上说它要“为祂作见证”,它来自祂;它为祂作见证,这一点在约翰福音已经声明了:

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它从祂发出,这一点也在约翰福音声明了:

保惠师,真理的灵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表示神性真理来自主;“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表示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祂要荣耀我”表示神性真理显明主的神性人身;“荣耀”是指使主的神性人身被认识。当论及主时,“荣耀”就是这个意思(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4节)

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由此清楚可知,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主自称“阿们”,是因为“阿们”表示真实,因而表示主自己;祂在世时就是神性真实本身,或神性真理本身;这也是为何祂经常说“阿们”,和“阿们,阿们,或实实在在”(如在马太福音5:18, 26; 6:16; 10:23, 42; 17:20; 18:3, 13, 18; 24:2; 28:20; 约翰福音1:51; 3:11; 5:19, 24, 25; 6:26, 32, 47, 53; 8:34, 51, 58; 10:1, 7; 12:24; 13:16, 20, 21; 21:18, 25)。

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本身,祂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同一福音书: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9)

在圣言中,“圣”论及神性真理,“分别为圣,或成圣”论及那些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因此,主使自己分别为圣,或成圣是指使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为神性。关于这些事,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03–306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相关内容。此外,“阿们”表示神性确认(参看AE 34节);在旧约也是(申命记27:15–26; 列王纪上1:36; 以赛亚书65:16; 耶利米书11:5; 28:6; 诗篇41:13; 72:19; 89:52; 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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