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7.此后,天使领着他们到了要举行婚礼的房子,门卫打开门。他们一跨进门槛,就受到新郎派来的天使的接待和问候,并被带进来,被带到指定给他们的座位上。很快,他们被邀请到洞房的前厅;在这个房间的中央,他们看到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华丽的烛台,烛台上有七个金分支和金碗;墙上挂着银灯,当这些灯点亮时,气氛似乎被金色的光芒照亮了。在烛台两边,他们看到了两张桌子,桌子上摆着三排小面包;房间的四个角落里都有桌子,桌上摆着水晶高脚杯。
当他们正在查看这些东西时,看哪,洞房隔壁房间的一扇门开了,他们看到六个童女走了出来,后面跟着手牵着手的新郎和新娘,新郎和新娘互相领着来到烛台正对面的座位上。他们坐下来,新郎在左边,新娘在右边,六个童女站在新娘旁边的座位旁边。新郎穿着一件闪闪发光的紫色长袍和一件闪亮的白色亚麻外衣,以及以弗得,以弗得上有一个镶着钻石的金牌;牌子上刻着一只雏鹰,那是这个天堂社群的结婚徽章。新郎头上戴着一顶法冠。新娘穿着一件朱红色长袍,里面是一件刺绣长袍,从脖子一直垂到脚上;她腰间系着一条金腰带,头上戴着一顶镶有红宝石的金冠冕。
他们如此坐好后,新郎转向新娘,把一枚金戒指戴在她的手指上。然后,他拿出手镯和珍珠项链,将手镯戴在她的手腕上,将项链戴在她的脖子上,并说:“请接受这些信物。”当她接受信物时,他亲吻了她,说:“现在你是我的了。”他称她为妻子。对此,宾客们大声喊道:“祝福你们。”先是每个人单独这样说,然后所有人一起说;一个被派来代表君主的人也说了这话。就在这时,前厅里弥漫着一股熏香的烟雾,这是来自天堂的祝福的标志。然后,仆人们从烛台旁边的两张桌子上拿来面包,从角落里的桌子上端来盛满酒的杯子,把面包和酒杯分给每位宾客;他们又吃又喝。之后,丈夫和妻子起身,六个童女手里拿着现已点亮的银灯,跟着他们走到门槛前。于是,这对已婚夫妇进了洞房,门就关上了。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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