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3.其他人因其优越的光线而看不见的第七支队伍来自天堂的东部地区,由拿号筒的天使所属社群的天使们组成。当这些天使在天上听说,基督教界没有一个人知道什么是天堂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时,他们彼此说:“这肯定不是真的;基督徒当中不可能有如此的幽暗和如此的精神麻木。让我们也亲自下去听听这是不是真的;如果这是真的,那确实令人震惊。”然后,他们对拿号筒的天使说:“我们知道,凡渴望天堂,对那里的喜乐形成任何明确观点的人,死后都被引入他们所想象的这些喜乐;他们体验到这些喜乐的真正性质,发现它们是自己想象的虚构和妄想的产物,或是心智的空洞幻想和狂野想象后,就从中被带出来,并在真理上接受教导。在灵人界,这种情况发生在许多在以前的生活中思想天堂,并得出这样的结论,以至于渴望体验它们的人身上。”听到这话,拿号筒的天使对从基督教界的智者中召集来的六支队伍说:“跟我来,我会把你们引入你们的喜乐,从而引入天堂。”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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