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第二天,一些相信预定论和归算的人从这群灵人中来到我面前;他们说:“我们觉得自己好像喝醉了,不是因为酒,而是因为昨天那人所说的话。他谈到全能,还谈到秩序,并得出结论说,正如全能是神性,秩序也是神性,甚至神自己就是秩序。他还说,秩序的律法与包含在圣言里的真理一样多,不仅成千上万,而且是数亿万;神受圣言中与祂自己有关的律法约束,人则受与他有关的律法约束。如果神性全能受律法约束,那么它算什么呢?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全能就不是绝对的。这难道不是让神的权力还不如世俗的专制君主吗?他尚且能易如反掌地改变正义的法律,也能不受限制地行动,如屋大维?奥古斯都,或尼禄。一想到全能受律法约束,我们就觉得自己好像喝醉了,或快要昏倒了,除非立刻得到一些补救措施;因为根据我们的信仰,我们习惯祈求父神为了祂的儿子怜悯我们;我们相信祂会怜悯祂所拣选的人,赦免祂所喜悦之人的罪,拯救祂所愿意的人;我们不敢从祂的全能中减损丝毫。因此,我们认为用神自己的任何律法的锁链来捆绑神是严重的不敬,因为这与祂的全能是矛盾的。”
他们说完就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我看出他们的迷惘,就说:“我会向主祈求,从祂那里给你们提供补救措施,使你们清楚明白这个问题;但目前我只举几个例子。”我说:“全能的神出于祂里面的秩序创造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说,使这个世界服从祂所在,并照之统治的秩序;祂赋予宇宙及其每个部分以自己的秩序,赋予人以自己的秩序,赋予动物、鸟类、鱼类、虫子,每棵树,甚至每片草叶以各自的秩序。但为了举例说明,我简要提及以下秩序:为人类规定的秩序律法是,他要从圣言为自己获得真理,属世地反思它们,并尽可能地理性反思它们,从而为自己获得一种属世信仰。神那一方的秩序律法是,祂会以其神性之光接近并充满这些真理,从而以神性本质充满这人的属世信仰,属世信仰本身只是知识和说服。只有这样信仰才能成为救赎的信仰。仁爱也是如此。但我们要提一些细节。按照神的律法,神不能赦免任何人的罪,除非人遵守他的律法,停止这些罪。神也不能使人属灵地重生,除非人遵守他的律法,使自己属世地重生。神不断努力使人重生,从而救赎他;但祂无法做到这一点,除非人预备自己成为一个接受的容器,从而为神铺平道路并开门。在少女成为新娘之前,新郎不能进入她的寝室,因为她会关上门,自己保管钥匙;但当少女成为新娘时,她就把钥匙交给新郎或丈夫。
“神不能凭祂的全能救赎人类,除非祂成为人;祂也不能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除非祂的人身先是像一个婴儿的人身,然后像一个孩童的人身,也除非后来这人身形成它的父可以进入的一个容器和住所。这是通过祂应验圣言中的一切,也就是说,应验其中的一切秩序律法而完成的;只要祂完成这项工作,祂就与父合一,父也与祂合一。提出这几点是为了说明,以使你们能看到,神性全能在秩序的范围之内,它的治理被称为圣治,是按着秩序来的,它不断照其秩序的律法行动,直到永恒;它不能反对它们,也不能改变它们的任何一个粒子,因为秩序及其一切律法就是祂自己。”
说完这些话,一道明亮的金色光芒透过屋顶倾泻而下,形成在空中飞行的基路伯;它的红光照亮了一些人的太阳穴,但只照到后脑勺,还没有照到额头上,因为他们喃喃自语道:“我们还是不知道什么是全能。”我说:“当你们更充分地理解刚才所听到的话时,这一点会揭示给你们的。”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从睡梦中醒来后,我陷入对神的深刻沉思;我举目观看,看到上空有一道极其明亮的光,呈椭圆形。当我定睛注视这道光时,它从中心退到周边,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丽的景象,天使们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彼此交谈。我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于是首先被允许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然后我又听到他们所说的话,这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以及随之而来的救赎。他们所说的话不可言喻,绝大多数无法用任何属世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多次与在天堂本身里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些时候,也处于类似他们的状态和类似的语言,所以现在我能理解它们,也能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一些可以用属世语言的词语来理性表达的细节或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他们用属灵观念来说明了这一点,说,神性存在不能将自己分成数位,其中每一位都拥有神性存在,却仍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每一位都从祂自己的存在那里出于祂自己,并凭祂自己单独思考;即便神性存在能如此分开,并且他们的思维一致从彼此发出,并受彼此影响,仍会有几位一致的神,而不是有一位神。因为一致性,是指几个人的一致,同时也是每个人出于自己并通过自己的一致,这种一致性并不符合神的一体性,而是符合多神。天使们不说“诸神”,因为他们不能;事实上,他们的思维所源于的天堂之光,和传递他们话语的大气或灵气都会竭力阻止他们。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出“诸神”这个词,意思是每一位都独为一个位格时,说出它的努力立刻变成“一位神”,甚至变成“独一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而不是来自它自身,因为“来自它自身”这个短语就预设了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的存在本身;这就预设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的东西不是被称为神,而是被称为神性;因为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此,自永恒从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那里通过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来自天堂的任何光的话语吗?
他们进一步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同一的,不是简单的同一,而是无限的同一,也就是说,从永恒到永恒都是同一的。祂处处都是同一的,对每个人来说并在每个人里面都是同一的;而一切变化和改变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神性存在,即神本身,是自我或自身,他们是这样来说明的:神是自我或自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除非这些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或说神里面的这些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否则它们在天堂里和世界上什么都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与自我或自身有关的任何东西。每种品质的存在都取决于这一事实:有一个自我或自身,它源于这个自我或自身,并与之有关,以便拥有这种品质。这个自我或自身,即神性存在,不在任何地方,而是与那些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在地方上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地方,或从一个地方行进到另一个地方,不能论及爱和智慧,也不能论及良善和真理,因而不能论及由此而来的生命,它们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事实上,就是神自己。因此,神是全在,或说通过这种方式而有全在。因此,主说,祂在他们中间,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但由于神无法如祂在自己里面的样子被任何人接受,所以祂显现为祂在其本质上的样子,也就是说,显现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发出的光是智慧方面的祂自己,发出的热是爱方面的祂自己。这太阳不是神自己,而是最近地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周围的一切在众天使看来就像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无论在祂所来自的神性,或一切事物的神性源头方面,还是在神性人身方面,祂都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自我或自身,即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神性生命,或生命本身。人的情况不是这样。人里面的灵魂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说: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的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能从这些话中感知到,神性存在不能存在于几位里面,因为它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有人说多神是可能的,那么必然会导致明显的矛盾。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