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II.对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来说,圣餐就像签名和印章,表明他们是神的儿子
728.对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来说,圣餐之所以就像签名和印章,表明他们是神的儿子,是因为如前所述(TCR 719-721节),那时主是同在的,并允许那些从祂而生的人,即重生的人进入天堂。圣餐具有这种效果,因为那时,主在其人身方面是同在的;前面说明(TCR 716-718节),主自己和祂的整个救赎完全存在于圣餐中。论到饼,祂说:“这是我的身体。”论到酒,祂说:“这是我的血。”因此,那时祂允许他们进入祂的身体;教会和天堂构成祂的身体。当人正在重生时,主的确同在,并通过祂的神性运作为天堂预备人。然而,为了人可以实际上进入,他必须实实在在地把自己献给主;正如主实实在在地把自己献给人,人也必须实实在在地接受祂,但不是因为祂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是因为祂在自己荣耀的人身里,祂存在于这人身中,这人身的身体是神性良善,这人身的血是祂的神性真理。它们被赐给了人,人通过它们重生,并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如前所示(TCR 716节),在圣餐上的吃是属灵的吃。从对这一切的正确理解清楚可知,圣餐就像签名和印章,表明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是神的儿子。
423.“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神性意愿。这从“拿着印”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拿着印”表示拥有命令,因为命令是由封印来确认的;因此,“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拥有神性命令。这里的神性命令表示神性意愿,因为“从日出之地上来、拿着印的天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凡从神性之爱出来的,都是神性意愿。也有些神性命令不是来自神性意愿,而来自容忍和许可,其中许多命令被赐给以色列人,如他们被允许娶几个妻子,给她们休书,以及其它类似的事。这些命令属于许可,被赐下是由于他们心硬,这从主在马太福音(19:8)和马可福音(10:4–5)中的话明显看出来。但直接来自神性之爱的命令都属于神性意愿;故经上说“永生神的印”,主凭神性之爱而被称为“永生神”,因为爱是人的真正生命,神性之爱是一切事物的生命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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