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II.对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来说,圣餐就像签名和印章,表明他们是神的儿子
728.对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来说,圣餐之所以就像签名和印章,表明他们是神的儿子,是因为如前所述(TCR 719-721节),那时主是同在的,并允许那些从祂而生的人,即重生的人进入天堂。圣餐具有这种效果,因为那时,主在其人身方面是同在的;前面说明(TCR 716-718节),主自己和祂的整个救赎完全存在于圣餐中。论到饼,祂说:“这是我的身体。”论到酒,祂说:“这是我的血。”因此,那时祂允许他们进入祂的身体;教会和天堂构成祂的身体。当人正在重生时,主的确同在,并通过祂的神性运作为天堂预备人。然而,为了人可以实际上进入,他必须实实在在地把自己献给主;正如主实实在在地把自己献给人,人也必须实实在在地接受祂,但不是因为祂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是因为祂在自己荣耀的人身里,祂存在于这人身中,这人身的身体是神性良善,这人身的血是祂的神性真理。它们被赐给了人,人通过它们重生,并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如前所示(TCR 716节),在圣餐上的吃是属灵的吃。从对这一切的正确理解清楚可知,圣餐就像签名和印章,表明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是神的儿子。
682.在圣言中,“主耶稣基督的名”只是指对祂的承认和遵行祂诫命的生活。祂的名具有这种含义的原因,可见于对十诫中的第二诫的解释(TCR 297-300节),即: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出埃及记20:7; 申命记5:11)
在以下经文中,主的名不是指别的;马太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民族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又:
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又:
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信的人会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启示录:
你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启示录2:3)
以及其它经文。
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主的名”不仅仅是指祂的名字,还是指承认祂是救赎主和救主,同时服从祂,最终信仰祂?因为在洗礼时,婴孩会在额头和胸前接受十字架的标志,这是他开始承认并敬拜主的标志。“名”也是指任何人的品质;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照着他的品质来起名;因此,人所起的基督徒的名字是指他的品质,即:他从基督那里拥有对基督的信仰和对邻舍的仁爱。这就是启示录中“名字”的含义:
人子说,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启示录3:4)
“穿白衣与人子同行”表示跟随主,并照祂圣言的真理生活。在约翰福音中,“名”所表相同:
耶稣说,羊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祂在前头走,羊也跟着他,因为他们认得祂的声音;羊不跟着生人,因为他们不认得他的声音。(约翰福音10:3-5)
“按着名”是指按着他们作为基督徒的品质;“跟着祂”就是听从祂的声音,也就是说,遵守祂的诫命。所有人都在洗礼中接受这个名字,因为它包含在这个标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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