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I.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因此,与主的结合通过圣餐实现
725.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那些处于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人配得上靠近圣餐;主的同在通过信之真理实现,而与主的结合通过仁之良善和信仰实现。由此可知,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与主结合;那些与主结合的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宣称,这一切发生在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身上: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祂还在约翰福音的其它地方教导说,这就是与祂的结合: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启示录3:20)
与主的结合不就是在那些在祂身体里面的人当中吗?那些信祂,遵行祂旨意的人构成祂的身体。祂的旨意就是照着信之真理行使仁爱。
299.在属天意义上,“妄称神的名”是指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灵必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亵渎灵”是指亵渎主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耶和华神的名在属天意义或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属天意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这同样适用于出埃及记(23:21)和以赛亚书(63:16)中的“名”。因为根据马太福音(12:31, 32)中的话说,亵渎灵,人不得赦免,还由于这就是这条诫命在属天意义上的意思,所以经上补充说:“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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