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4.这些观点和前面的观点一样,可以通过各种对比和对应关系来说明,如:除了那些地位和级别高的人外,没有人被允许来赴皇帝或国王的筵席;甚至这些人在出席之前,也要穿上得体的衣服,戴上合适的饰品或徽章,以便受到亲切友好的接待。那么,为什么人们就不应该这样来赴主的筵席呢?主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所有人都被呼召和邀请来赴祂的筵席。然而,只有那些属灵地配得上,并穿着尊贵服饰的人,从席上起身后,才被允许进入天堂的宫殿,享受那里的喜乐,被尊为王子,因为他们是大君王的儿子,后来天天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他们表示属天神性或神性属天之物、属灵神性或神性属灵之物和属世神性或神性属世之物方面的主。这些观点也可以比作地上的婚礼,只有新郎和新娘的亲朋好友被邀请参加。如果有其他人来了,他确实被允许进入,但他在席上没有位子,所以只好离开。对那些被呼召参加作为新郎的主和作为新妇的教会的婚礼之人来说,也是如此;在他们当中,那些通过被主重生获得新的家谱,或说通过重生从主那里获得血统的人才是亲朋好友。此外,在世上,没有人会与别人建立友谊,除非他真诚地信任别人,乐意为他服务。他会把这样一个人,而不是其他人算在自己的朋友中间,并把自己的财产托付给他。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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