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4.这些观点和前面的观点一样,可以通过各种对比和对应关系来说明,如:除了那些地位和级别高的人外,没有人被允许来赴皇帝或国王的筵席;甚至这些人在出席之前,也要穿上得体的衣服,戴上合适的饰品或徽章,以便受到亲切友好的接待。那么,为什么人们就不应该这样来赴主的筵席呢?主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所有人都被呼召和邀请来赴祂的筵席。然而,只有那些属灵地配得上,并穿着尊贵服饰的人,从席上起身后,才被允许进入天堂的宫殿,享受那里的喜乐,被尊为王子,因为他们是大君王的儿子,后来天天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他们表示属天神性或神性属天之物、属灵神性或神性属灵之物和属世神性或神性属世之物方面的主。这些观点也可以比作地上的婚礼,只有新郎和新娘的亲朋好友被邀请参加。如果有其他人来了,他确实被允许进入,但他在席上没有位子,所以只好离开。对那些被呼召参加作为新郎的主和作为新妇的教会的婚礼之人来说,也是如此;在他们当中,那些通过被主重生获得新的家谱,或说通过重生从主那里获得血统的人才是亲朋好友。此外,在世上,没有人会与别人建立友谊,除非他真诚地信任别人,乐意为他服务。他会把这样一个人,而不是其他人算在自己的朋友中间,并把自己的财产托付给他。
341.如果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不会得救,神能自由且随意地拯救或诅咒祂想要的任何人,那么迷失或灭亡的人就可以公正地指责神无情、严厉,甚至残忍;事实上,他可以否认神是神。他还可以声称,神在祂的圣言中说的话毫无意义,并吩咐了一些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的事。或者,如果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不会得救,那么他也可以指责神违反祂的约,就是祂在西乃山上所立,并用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约。从主在约翰福音(14:21-24)中的话明显看出,神只能拯救那些照祂的诫命生活,拥有对祂的信仰之人;凡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人,当考虑到神不断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理解和爱的能力,并且祂必爱那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并通过爱与他结合时,都可以确认这一点。这不是神刻在每个人和每个生物上的吗?父母岂能弃绝儿女呢?鸟岂能弃绝幼雏呢?兽岂能弃绝幼崽呢?甚至连老虎、豹子和蛇也不会这样做。因为神以不同的方式行事,既违背了祂所在和行事所遵照的秩序,也违背了祂创造人类的秩序。由于对神来说,诅咒任何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是不可能的,所以另一方面,对祂来说,拯救任何生活邪恶、因而相信虚假的人也是不可能的;这也违背秩序,因而违背神的全能,全能只能在公义的路上行进;公义的律法就是不能改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了解神的本质和人的自由意志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例如,亚当既有自由吃生命树的果子,也有自由吃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如果他只吃了一棵或几棵生命树,神怎么可能把他赶出园子呢?我认为不会。另一方面,他吃了善恶知识树后,神怎么可能还把他留在园子里呢?我认为不会。同样,一旦一位天使被接进天堂,神就不能把这位天使扔进地狱;一旦魔鬼受到审判,神就不能把他引入天堂。因为祂不能出于祂的神性全能做这两件中的任何一件事(可参看前面关于神性全能那一章,TCR 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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