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23

723.改造和重生那

723.改造和重生那一章已经说明,人通过行如一体的这三者重生,即主、仁爱和信仰;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天堂。因此,主只能向重生的人打开天堂,属世死亡后,引入天堂不会赐予其他人。配得上靠近圣餐的重生之人,是指那些从内在处于教会和天堂的这三个要素的人,而不是那些只从外在处于它们的人,因为后者不是用灵魂,只是用舌头承认主,不是用心,只是用身体实践对邻之仁。照主的话说,这是那一切作孽的人: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主啊,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但我要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6-27)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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