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配得上靠近圣餐的,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人,因而是那些重生的人
722.凡研读圣言的基督徒都知道、承认和感知到,神、仁爱和信仰是教会的三个普遍性,因为它们是救赎的普遍方法。理性本身当有任何属灵之物在里面时,就会教导,必须承认神,以便人可以拥有宗教信仰,他里面也可以有教会的东西。因此,人若来领受圣餐,却不承认神,就是亵渎它;因为他用眼睛看到饼和酒,用舌头品尝它们,而在心智中却思想:“这不就是一个无用的仪式吗?这饼、这酒,和我自己桌子上的有什么不同?然而,我领受圣餐,是为了避免被神职人员,以及普通民众指控为臭名昭著的无神论者。”
承认神之后,仁爱是能使人配得上靠近圣餐的第二个方法,这一点从圣言和整个基督教界在靠近圣餐前宣读的劝诫明显看出来。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
第一条诫命是爱神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4-39; 路加福音10:25-28)
保罗书信:
有助于救恩的有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或仁爱。(哥林多前书13:13)
约翰福音: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是敬拜神的,又遵行祂的旨意,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 20; 路加福音3:8, 9)
这一点从整个基督教界在参加圣餐前宣读的劝诫也明显看出来。人们到处都被如此郑重地告诫,要通过和解和悔改而处于仁爱。我只从英国教会对领受圣餐者的劝诫中引用下面这些话:“成为配得上领受圣餐者的‘途径和方法’是,首先按照神诫命的准则,检查自己生活中的言行;无论你们在哪里察觉自己冒犯了,要么通过意愿、话语,要么通过行为冒犯了,就在那里哀叹自己的罪恶,完全怀着纠正生活的目的而向全能的神忏悔。你们若察觉自己的冒犯是不仅得罪神,还得罪邻舍的那种,就要与他们和解,准备好为你们对他人所造成的一切伤害和错误而竭尽全力地作出赔偿和补偿;同样准备好饶恕别人的过犯,就像你们愿自己的过犯在神手里蒙饶恕一样;否则,领受圣餐只会加重你们的诅咒。因此,你们当中若有人亵渎神,阻碍或诽谤祂的圣言,通奸,或怀有恶意,或嫉妒,或犯下其它任何严重罪行,就请你悔改你的罪,否则不要到圣桌前;免得领受圣礼之后,魔鬼进入你,就像进入犹大一样,使你充满一切的罪孽,将你的身体和灵魂尽都毁灭。”
对主的信仰,是配得上享用圣餐的第三个方法,因为仁爱和信仰构成一体,就像春天的热和光构成一体一样,每棵树都从两者的结合中拥有新的生命。同样,每个人都从属灵之热,即仁爱,和属灵之光,即信之真理中拥有生命。对主的信仰实现这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却要活着(约翰福音11:26)
又: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一切信祂的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16)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约翰一书: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246.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那时或那种状态下的试探。这从“责备管教”的含义清楚可知,“责备管教”当论及那些为自己获得良善,并通过良善接受真理的人时,是指被带入试探;前一节论述了这些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是指在处于唯信教义的人当中所有处于良善或仁爱,并由此处于真理或信仰的人。主之所以爱这些人,是因为主存在于良善或仁爱中,并通过良善或仁爱而存在于真理或信仰中,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论到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说,主“责备管教”他们,是因为前面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些话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应当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和纯正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他们污秽的爱出现,也好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当这一切在那些已经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身上成就时,他们不能不被引入试探;因为他们所持守的关于唯信和因信称义的虚假原则只能通过试探消除;它们必须彻底消除,因为它们无法与仁之良善结合,只有真理才能与这良善结合;因此,这些真理必须获得,如前所述。诚然,真理通过他们声称,人接受信之后就会被神引领,从而处于仁之良善而有一种结合;但他们仍视这良善为无足轻重,因为他们说,它对得救毫无贡献。他们还声称,没有任何东西能谴责一个接受那信的人,或定他的罪,无论思维和意愿的邪恶,还是生活的邪恶,都不能;又说这样一个人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主已经为他成全了律法;因此,除了信之外,不用关注任何东西;他们通过这些东西造成分离。他们之所以结合,是因为不这样,唯信的教义就不会与圣言一致,圣言经常提到仁爱和行为;然而,这种结合不是与那些照着教义生活之人的结合,而是与那些照着圣言生活之人的结合。
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主责备和管教,而是说处于类似虚假原则的地狱灵才是那管教,也就是试探人的。神不试探任何人,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此,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尽管字面上论到神说,祂引入试探,祂行恶,祂投入地狱,以及类似性质的许多事。由此清楚可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或从那些被光照的人那里获得的教义,就很少被理解。就试探而言,当人被引入他的自我时,他就进入试探;因为那时,来自地狱、处于他的原则之虚假和他的爱之邪恶的灵人与他联合,并把他的思维保持在其中;但主将他的思维保持在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中;由于那时他也不断思想得救和天堂,所以由此在他里面产生内在的心灵焦虑,他也由此经历被称为试探的争战。然而,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从而未处于任何基于仁之信的人不能经历试探,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任何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东西。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被试探,又为何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属灵的试探。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6–201节)从这本书中摘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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