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7.主的整个救赎都在圣餐中,这一事实从刚才所说的可推知,因为主完全存在于哪里,祂的整个救赎也完全存在于哪里。事实上,就其人身而言,祂是救赎主,因而也是救赎本身。祂完全存在于哪里,哪里就不缺乏救赎的任何部分;因此,所有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都成为祂的赎民。由于救赎是指从地狱释放出来,与主结合,并得救(参看TCR 719-730节,更详述的论述可参看救赎那一章,TCR 114-133节),所以圣餐中的这些果实被归于人,不是直到主希望的程度(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希望将一切都归于人),而是直到人接受的程度;接受的人在他接受的程度内被救赎。由此清楚可知,主救赎的效果或益处和果实临到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身上。
423.“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神性意愿。这从“拿着印”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拿着印”表示拥有命令,因为命令是由封印来确认的;因此,“拿着永生神的印”表示拥有神性命令。这里的神性命令表示神性意愿,因为“从日出之地上来、拿着印的天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凡从神性之爱出来的,都是神性意愿。也有些神性命令不是来自神性意愿,而来自容忍和许可,其中许多命令被赐给以色列人,如他们被允许娶几个妻子,给她们休书,以及其它类似的事。这些命令属于许可,被赐下是由于他们心硬,这从主在马太福音(19:8)和马可福音(10:4–5)中的话明显看出来。但直接来自神性之爱的命令都属于神性意愿;故经上说“永生神的印”,主凭神性之爱而被称为“永生神”,因为爱是人的真正生命,神性之爱是一切事物的生命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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