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7.主的整个救赎都在圣餐中,这一事实从刚才所说的可推知,因为主完全存在于哪里,祂的整个救赎也完全存在于哪里。事实上,就其人身而言,祂是救赎主,因而也是救赎本身。祂完全存在于哪里,哪里就不缺乏救赎的任何部分;因此,所有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都成为祂的赎民。由于救赎是指从地狱释放出来,与主结合,并得救(参看TCR 719-730节,更详述的论述可参看救赎那一章,TCR 114-133节),所以圣餐中的这些果实被归于人,不是直到主希望的程度(因为祂出于其神性之爱希望将一切都归于人),而是直到人接受的程度;接受的人在他接受的程度内被救赎。由此清楚可知,主救赎的效果或益处和果实临到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身上。
530.那么问题是,人应当如何悔改?答案是,实实在在或实际(悔改);也就是说,必须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向主祷告,开始新的生活。前几节(TCR 525-527节)已经说明,没有省察或自我反省,悔改是不可能的。但除非让一个人可以认识到自己的罪,否则省察有什么用呢?除非让他可以承认这些罪在他里面,否则他为什么要认识自己的罪呢?除非让人可以在主面前认罪,祈求帮助,然后开始新的生活,这才是所寻求的目的,否则这三件事有什么用呢?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悔改。
每个人在度过了生命的早期阶段,变得越来越独立,最终达到自我控制或责任的状态,并行使自己的理性后,都可以知道,这就是他所遵循的过程。这一点从洗礼仪式明显看出来,洗礼的洗是指重生;因为在洗礼的过程中,代父母会代表孩子承诺,他将弃绝魔鬼及其一切作为。这一点从圣餐也明显看出来,因为在能配得上靠近圣餐之前,所有人都预先被告诫,他们必须悔改自己的罪,转向神,并开始新的生活。这一点从十诫或所有基督徒手中的教理问答进一步看出来,因为十诫中有六条诫命只吩咐了人不可作恶。除非邪恶通过悔改被移除,否则人不能爱邻舍,更不能爱神;然而,一切律法和先知,也就是圣言,以及随之而来的救赎,都悬挂在这两条诫命上(马太福音22:40)。
如果定期实践悔改,尤其是每当一个人预备自己参加圣餐礼时实践悔改,那么只要他后来放弃他在自己身上发现的一种或另一种罪,这就足以使他的悔改成为现实。当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为那时他从属世的开始变成属灵的,并从主那里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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