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2.众所周知,教会有三个要素,即神、仁爱和信仰,教会的一切都与作为其普遍性的这三者有关。这三者与刚才提到的那三者是一样的,因为圣餐中的神是主,仁爱是神性良善,信仰是神性真理。仁爱不就是人从主那里所行的良善吗?信仰不就是人从主那里所信的真理吗?这就是为何就人的内在而言,人里面有三样事物,即:灵魂或心智、意愿和理解力。这三者是这三个普遍性的容器;灵魂本身或心智是主的容器,因为它从主而活;意愿是爱或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或真理的容器。因此,灵魂或心智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仅与天堂和教会的三个普遍性有关,而且从它们那里发出。凡从人发出的东西,无不包含心智、意愿和理解力。他若被剥夺了这三者中的任何一个,只会变成无生命之物。同样,人的外在也有三样事物,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与它们有关,并依赖于它们,即:身体、心和肺。身体的这三样事物对应于心智的三样事物,心对应于意愿,肺或呼吸对应于理解力。前面已经充分说明,这样的对应关系是存在的。因此,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普遍还是具体,都是如此形成的,以至于成为天堂和教会的三个普遍性的容器。这是因为人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他如此被造,是为了他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
875.“因为祂审判的时刻到了”表示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这从“时刻”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时刻”是指状态,在此是指教会的最后状态(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审判”是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因而是指那些照主的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因为后者是恶人,而前者是善人。最后的审判是指这些人的分离,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中所说的清楚看出来。这是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这一点可从圣言中论述最后审判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25章,那里描述了绵羊与山羊的分离,“绵羊”是指那些行了善的人,“山羊”是指那些没有行善的人;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说到“各人必照各人的作为,也就是照各人的生活受审判”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14:13; 20:12, 13; 22:12; 以及别的地方,也可参看AE 785节)。经上之所以说“审判的时刻”,是因为“时刻”不仅表示时间,还表示状态,就像“日”、“周或一七”、“月”、“年”和一般的时间一样(可参看AE 571, 610, 664, 673, 747, 761节; 关于具体的“时刻”的含义,可参看AE 194, 488, 673节)。由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灵义,圣言经常提到“时刻或时候”和“日”;因为当世人想到时刻或时候和日子,因而想到时间时,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就会想到状态。原因在于,天使对时间没有任何概念,因为他们没有像在世上那样的日、周、月和年,而是拥有状态的变化,他们通过这些变化来测定接连到来的事物;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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