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11

III.当理解了这一

III.当理解了这一切时,谁都可以看出,圣餐包含了教会的一切和天堂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711.前面说明,主自己就在圣餐中,肉和饼是爱之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血和酒是智慧之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所以圣餐包含了三样事物,即:主、祂的神性良善和祂的神性真理。因此,既然圣餐包括和包含了这三者,那么可知,它也包括和包含了天堂和教会的普遍性。由于一切细节都取决于普遍性,正如所容纳之物取决于容纳它们之物,所以也可知,圣餐包括和包含了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细节。由此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既然主的肉和血,同样饼和酒,都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并且就是主,那么圣餐包含了教会和天堂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诠释启示录 #213

213.“知道我已经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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