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07

707.“饼”和“肉

707.“饼”和“肉”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祂说:

耶稣拿起饼来,就擘开,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26:26; 马可福音14:22; 路加福音22:19)

又说: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界的生命所赐的。(约翰福音6:51)

祂还说:

祂是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48, 61, 68)

在以下经文中,被称为食物的祭牲也是指这粮;利未记: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这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利未记3:11, 16)

又:

亚伦的子孙要归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你神的食物。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未记21:6, 8, 17, 21)

民数记: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我的供物,和我的食物,就是献给我为安息香气的火祭,你们要定期献给我。(民数记28:2)

利未记:

人摸了不洁净的物,若不在水中洗身,就不可吃圣物;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利未记22:6, 7)

吃圣物就是吃祭牲的肉,这肉在此被称为“食物”(也可参看玛拉基书1:7)。献祭所用的“素祭”,由细面制成,因而是一种食物;它们也具有相同的含义(利未记2:1-11; 6:14-21; 7:9-13; 以及别处);在会幕的桌子上、被称为“脸饼”或“陈设饼”的食物也是如此(对此,参看出埃及记25:30; 40:23; 利未记24:59)。在圣言中,“饼”是指天堂的食物,不是指属世的食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人活着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阿摩司书:

我必打发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阿摩司书8:11)

此外,“食物”(bread,或译粮,饼)是指一切食物(利未记24:59; 出埃及记25:30; 40:23; 民数记4:7; 列王纪上7:48)。它也指属灵的食物,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不要为那必朽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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