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6.主的“血”是指祂的神性真理和圣言的真理,因为属灵地来理解的话,祂的“肉”是指爱之神性良善;这两者在祂里面合一。众所周知,主是圣言;圣言中的一切都与两样事物有关,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此,如果我们用“圣言”来代替“主”,那么很明显,祂的肉和血是指这两者。“血”是指主的神性真理,或圣言的真理,这一点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例如,在一些经文中,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是指结合,结合是由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实现的;如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要从无水坑里释放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11)摩西五经:
摩西在百姓耳边读了这律法书后,将血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出埃及记24:3-8)
马太福音:
耶稣拿起杯子,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4; 路加福音22:20)
立新约或圣约的血只表示圣言(圣言被称为约或圣约,无论旧约还是新约),因而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由于这就是“血”的含义,所以主把酒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血。”“酒”表示神性真理,因此酒被称为葡萄血(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祂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因为我的肉是真正的肉,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8)
很明显,此处“血”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喝它的人有生命在自己里面,并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里面。在教会,人们可以知道,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的,圣餐确认了这一点。
由于“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是真正的约或圣约,无论旧约还是新约,所以在以色列人当中,血是犹太教会最神圣的代表,在犹太教会,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例如,他们要取点血,涂在房屋两侧的门框和门楣上,以免灾殃临到他们身上(出埃及记12:7, 13, 22);燔祭的血要洒在坛的底座上,弹在亚伦和他儿子,并他们的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 16, 20, 21; 利未记1:6, 11, 16; 3:2, 8, 19; 4:26, 30, 34; 8:16, 24; 17:8;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以及约柜上的幔子、那里的施恩座和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8, 7, 17, 18; 16:12-15)。在启示录中,羔羊的血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人曾用羔羊的血洗他们的袍子,使它们变得洁白。(启示录7:14)
以及这段经文:
在天上就有了战争,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7, 11)
不能认为米迦勒和他的使者战胜龙,是靠其它任何方法,而不是靠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天堂天使不能想到任何血,也不能想到主的受难,只能想到神性真理和主的复活。因此,当人想到主的血时,天使就会感知到祂圣言的神性真理;当人想到主的受难时,他们就会感知到祂的荣耀,然后只感知到祂的复活。我被允许从大量经历中得知,事实就是如此。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清楚看出来:
神要拯救穷乏人的灵魂,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6)
“在神眼中看为宝贵的血”是指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示巴的金子”是指由此而来的智慧。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来赴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喝血直到醉,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异教徒中。(以西结书39:17-21)
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即将在列族当中建立的教会。刚才(TCR 705节)已经说明,此处的“血”不可能是指血,而是指他们所拥有的来自圣言或主的真理。
1061.启17:9.“这就是有智慧的心思”表示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对这些事物的理解。这从“这就是心思”和“有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就是心思”是指对这些事物的理解;“有智慧”是指一个能看出这个异象,尤其“朱红色的兽”和“它的七头十角”代表、因而表示什么的人。但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有智慧”是指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对所代表的事物的解释,因而对“七头”所指的“七座山”和“七位王”是什么意思的解释。因为这位天使所给出的解释,即“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和接下来的话,不是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的解释,而是在隐藏着属灵意义的一种纯属世意义上的解释,这层意义必须展开;当解释“七座山”、“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等等表示什么时,这层意义就展开了。因此,这就是“有智慧”的意思。如前所述:
在这里有智慧。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启示录13:18)
这位天使没有从属灵意义来解释属世意义上的这个异象,因为他的解释构成字面上的圣言;字面上的圣言必须是属世的,而属灵意义必须被储存在它的每个细节中;否则,圣言不会作为一个基础而为天堂服务,也不会作为教会与天堂结合的手段而为教会服务。出于同样的原因,当天使解释圣言的其它部分,如但以理书和其余的先知书中的异象时,他们以一种纯属世的意义,根本不是以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来解释它们。当解释“七座山”、“七位王”和其它事物时,此处就给出了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即:“山”表示圣言的良善,“七座山”表示被亵渎的这些良善;“王”表示圣言的真理,“七位王”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这就是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这属灵意义(即灵义)被称为内在意义,也被称为属灵-属世意义。
(关于第四种亵渎)
第四种亵渎就是过着一种虔诚的生活,常去教堂或圣殿,虔诚地听讲道,参加圣餐礼和其它指定的敬拜形式;在家里阅读圣言,有时阅读信仰书籍;习惯性地早祷晚祷,然而却视圣言中的生活戒律,尤其十诫为无足轻重,在交易和判决中为了利益和友情而行事不诚实、不公义;当淫欲燃起,并催促或允许时,就去行淫和通奸;对那些不放纵自己的利益或名誉的人充满仇恨和报复;撒谎,说善人的坏话,说恶人的好话,等等。当一个人处于这些邪恶,没有通过厌恶和憎恨它们而从它们当中洁净出来,仍虔诚地敬拜神,如前所述时,他就犯了亵渎罪;因为他将他那不洁的内在与虔诚的外在混在了一起,并玷污了后者。事实上,不从内在发出并存在的外在是不可能存在的。人的行为和言语就是他的外在,思维和意志或意愿是他的内在。人只能出于思维说话,只能出于意志或意愿行动。当思维和意愿的生命充满狡猾、恶意和暴力时,情况必是这样:这些东西作为生命的内在罪行,将流入敬拜和虔诚的言语和行为,就像污水一样玷污它们。
这种敬拜就是“歌革和玛各”(启示录20:8)的意思,并在以赛亚书中被如此描述:
当你们的手满了鲜血时,所献的许多祭物,就是素祭、香品、月朔和所定的节期,与我何益呢?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1–17)
这种亵渎不像前者那样是虚伪的,因为处于其中的人相信,他通过与内在分离的外在虔诚就会得救,不知道能使他得救的敬拜是来自内在的外在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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