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06

706.主的“血”是

706.主的“血”是指祂的神性真理和圣言的真理,因为属灵地来理解的话,祂的“肉”是指爱之神性良善;这两者在祂里面合一。众所周知,主是圣言;圣言中的一切都与两样事物有关,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此,如果我们用“圣言”来代替“主”,那么很明显,祂的肉和血是指这两者。“血”是指主的神性真理,或圣言的真理,这一点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例如,在一些经文中,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是指结合,结合是由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实现的;如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要从无水坑里释放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11)摩西五经:

摩西在百姓耳边读了这律法书后,将血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出埃及记24:3-8)

马太福音:

耶稣拿起杯子,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4; 路加福音22:20)

立新约或圣约的血只表示圣言(圣言被称为约或圣约,无论旧约还是新约),因而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由于这就是“血”的含义,所以主把酒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血。”“酒”表示神性真理,因此酒被称为葡萄血(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祂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因为我的肉是真正的肉,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8)

很明显,此处“血”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喝它的人有生命在自己里面,并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里面。在教会,人们可以知道,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的,圣餐确认了这一点。

由于“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是真正的约或圣约,无论旧约还是新约,所以在以色列人当中,血是犹太教会最神圣的代表,在犹太教会,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例如,他们要取点血,涂在房屋两侧的门框和门楣上,以免灾殃临到他们身上(出埃及记12:7, 13, 22);燔祭的血要洒在坛的底座上,弹在亚伦和他儿子,并他们的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 16, 20, 21; 利未记1:6, 11, 16; 3:2, 8, 19; 4:26, 30, 34; 8:16, 24; 17:8;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以及约柜上的幔子、那里的施恩座和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8, 7, 17, 18; 16:12-15)。在启示录中,羔羊的血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人曾用羔羊的血洗他们的袍子,使它们变得洁白。(启示录7:14)

以及这段经文:

在天上就有了战争,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7, 11)

不能认为米迦勒和他的使者战胜龙,是靠其它任何方法,而不是靠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天堂天使不能想到任何血,也不能想到主的受难,只能想到神性真理和主的复活。因此,当人想到主的血时,天使就会感知到祂圣言的神性真理;当人想到主的受难时,他们就会感知到祂的荣耀,然后只感知到祂的复活。我被允许从大量经历中得知,事实就是如此。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清楚看出来:

神要拯救穷乏人的灵魂,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6)

“在神眼中看为宝贵的血”是指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示巴的金子”是指由此而来的智慧。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来赴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喝血直到醉,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异教徒中。(以西结书39:17-21)

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即将在列族当中建立的教会。刚才(TCR 705节)已经说明,此处的“血”不可能是指血,而是指他们所拥有的来自圣言或主的真理。


诠释启示录 #1009

1009.“叫他们见

1009.“叫他们见他羞耻”表示因而处于污秽的爱。这从“羞耻”的含义清楚可知,“羞耻”是指污秽的爱。因为羞耻(阴部)是指裤子所遮盖的身体部位,就是因丑闻和通奸而被称为阴部的生殖器的区域。“赤身而行”是指这些的赤裸;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总体上天堂的爱,这是它们穿上衣服时的对应,因此,当它们没有穿上衣服,也就是赤裸时,它们对应于地狱的爱。因为“衣服”表示给予穿衣的真理,身体的这个部位的“肉体”表示爱之良善;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对此,可参看AE 1008节);哪里没有爱之良善,哪里就有邪恶或污秽的爱。由于身体的这个部位的赤裸表示污秽的爱,或通奸的淫乱,所以当亚伦供职时,他就穿上亚麻布裤子,这裤子在他的肉体上(出埃及记28:42, 43; 39:28),“亚麻布裤子”表示进行遮盖的真理。

(关于第六诫续)

不是因通奸是罪并反对神,而是出于其它任何动机避免通奸的人仍是通奸者。例如,如果有人避免它们,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惩罚,害怕失去名声、从而失去尊敬,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里妻子的责骂,因而生活的不安宁,害怕被受到伤害的丈夫的仆人们惩戒;由于贫困或贪婪,由于要么因滥用,要么因年纪、性无能或疾病导致的虚弱;事实上,如果他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而不是考虑到神性律法而避免通奸,那么他内在仍是不贞洁的,是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它们不是罪,因而从内在说,它们是合法的;从而在灵里犯了通奸罪,尽管他在身体上没有犯;因此,死后,当他成为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并毫无羞耻地去通奸。

在灵界,我被恩准看到一些少女视淫行为罪恶,因为它们违反神性律法,还看到一些少女不视它们为罪恶,避免它们是因为由此导致的坏名声会使追求者离开。我看见后者在下降到下面的住所时,被一片乌云笼罩,而前者在上升到上面的住所时,被一束闪耀的光芒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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