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02

II.知道对应关系,

II.知道对应关系,就可以知道主的肉和血是什么意思,以及饼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

即:主的肉和饼是指主的爱之神性良善,以及一切仁之良善;

主的血和酒是指祂的智慧之神性真理,以及一切信之真理;吃是指把它们变成自己的,或采用

702.由于如今圣言的灵义已经被揭示出来,对应关系也与它一起被揭示出来(因为对应关系是两层意义之间的媒介),所以我只从圣言中引用几段经文,从这些经文中可以清楚看到,肉和血,以及圣餐中的饼和酒是什么意思。但在此之前,我要说明主如何亲自设立这圣礼,以及祂关于祂的肉和血、饼和酒的教义。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